核心提示:湖南望城县村民因超生一个女儿可能要缴纳高达1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质疑为何不按丈夫户口所在地的平均工资征收抚养费、不按法律规定的最低2倍征收。县计生局对此举行听证,称征收额无误,考虑实际困难或降低处罚额度。 潇湘晨报9月2日报道 望城县黄金镇村民钟小斌超生一个女儿,有可能要缴纳高达1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她有几点想不通:丈夫周清是湖北宜昌人,为什么不能按宜昌当地平均工资征收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要按夫妻收入的4倍征收,而不是法律规定的最低2倍……昨天上午,望城县计生局就此专门在黄金镇举行听证。省计生委正处级调研员左翼说,这是我省首次就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进行公开听证,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行政决定的合法合理。 15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如何算出 湖北宜昌人周清和望城县黄金镇人钟小斌1997年结婚,1998年5月合法生育一女。周清是非农业户口,依法不具备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二人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东莞生育一女孩,望城县计生局按二人收入的4倍下达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上午9点30分,听证会开始。作为调查员,黄金镇计生办主任彭雄伟首先陈述。 彭雄伟说,2009年至今,钟小斌在未参加黄金镇计生办组织的孕情检测的情况下,又于2010年2月25日在广东东莞市生育了第二个女孩, 属违法多生育一个小孩。经调查,周清生育第二个小孩的上一个年度,在广东东莞市大岭山卓龙机械厂做工,月收入2600元,年收入31200元。钟小斌,无固定职业,上年度收入无法核实,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2条第三款规定,以其户口所在地望城县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可按收入的4倍征收,钟小斌计3万多元,周清计12万多元,合计15万多元。” 对超生有点后悔,她称事出有因 “我是农村户口,这几年未就业,一直在家带崽做家务,无固定收入来源,我认为应从轻处理。”钟小斌在陈述时提出,丈夫是湖北宜昌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14058元。 15万余元这个数字显然深深刺激了钟小斌,她激动地说,大女儿现在东莞上学,交完房租、水电后,丈夫每月打工赚的2000多元所剩无几,“自己又没有工作,家里条件确实很困难。” 钟小斌说,当时两口子没有打算要第二胎,无意中怀上后,医生检查后发现她已经做过手术,又超过40岁了,不能再做引产手术。“这对我、对其他人都是一种警示,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不如不生。”她有点后悔。 在质证阶段,钟小斌认为调查方出示的2009年度黄金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目过高。彭雄伟表示,这一数据没有问题,可以到望城县经管局查实。 考虑女方无工作可按4倍年收入征收 在辩论阶段,钟小斌提出周清是否能按户口所在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是否按两倍征收、能否按湖北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等。 对此,彭雄伟说,周清实际收入高于宜昌市西陵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按其务工的年薪作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标准。由于钟小斌一直没有参加妊娠检测服务,并生育了第二个孩子,应按4-6倍征收,考虑到她无固定工作,所以取了较低的4倍标准。 同时,钟小斌的户口在黄金镇,第一个小孩是在黄金镇派出所上的户,夫妻的违法生育情况已在黄金镇上报,并准备在望城县进行处理,所以适用湖南的相关规定。 考虑实际困难,或降低处罚额度 望城县计生局局长李爱武说,希望通过听证会这种形式规范计生部门行政裁量权,在作出正式处罚决定时,将充分考虑钟小斌的实际困难,可能会降低处罚额度。 左翼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听证这个程序国家是没有的,但由于征收数额一般比较巨大,这次甚至达到了15万多元,对当事人权益影响非常大,湖南省在2003年修改《条例》后引进了听证程序。进行听证能充分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当事人有申诉权、陈述权,同时能确保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合法合理。 (本文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凌小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