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人民医院在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机构”活动中,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积极为优抚对象提供满意的服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爱护。 一是设立便捷通道。在医保办、门诊大厅等显要位置设置就诊指南指示标志,设立专用窗口,努力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是简化就诊流程。配备专职人员,编制了记账、报销电子网络程序,努力让享受抚 三是明确享受优惠人员。按照民政局设立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基金规定,使优抚对象除享受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再享受相应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 四是严格执行优惠标准。免收其门诊挂号费,就医费用除全额自费项目外由医院给予垫付记账,大大缩短了病人就诊时间,减少了病人的就诊费用,极大的方便了患者看病就诊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