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事餐桌上讲的黄段子,短信群发的黄色笑话,客户有意无意间的肢体接触,这些行为让一些女性总是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8月27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其中把讲黄段子等六种行为明确定性为“性骚扰”,今后再讲黄段子被投诉,有 【正文】 其实,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早已明确规定:禁止对女性进行性骚扰。但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并没有明确规定。此次青岛出台的办法中,明确说明了禁止以语言、文字、图片、影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同期声】 诸彦 山东亚合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违背妇女意志,使妇女产生反感和厌恶,比如说对妇女讲黄色笑话,发送淫秽的图片影像,或者通过肢体行为接触妇女等使妇女产生反感和厌恶的行为,都属于性骚扰。) 【正文】 办法中规定,受到骚扰的妇女,有权向有关单位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对性骚扰行为处罚的规范,但是在《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规定了妇女在受到相关损伤后,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实行治安拘留等。 【同期声】 诸彦 山东亚合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如果是情节轻微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多次实行性骚扰,严重影响到妇女的生活,要承担行政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正文】 办法中还要求,用人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同期声】 诸彦 山东亚合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包括在一些公共场所,包括电梯等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地方,设置安全的摄像头,在单位当中,如果接到女下属的投诉,应当对男性员工的办公室,更多的设置一些隔离板。) 【正文】 对于性骚扰,许多女性朋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在公共场合讲黄段子等行为令人生厌。 【同期声】 市民 (我会感觉很难受很别扭) (我感觉什么场合下都不要讲) (随意的开一下玩笑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属于挑衅行为说出这种话,是完全可以构成伤害的) 【正文】 虽然十分反感,但不少女性往往碍于情面并不好意思当面驳斥。另外,像黄色短信等其它形式的骚扰行为也让不少女性感觉不厌其烦。 【同期声】 市民 (收到过这方面的短信,我觉得应该对短信这方面严惩,因为深恶痛绝) (公交车上碰到一些很不自觉的人) (公交车上碰到这些,以前也就忍了) 【正文】 对于此次出台的规定,特别是“性骚扰”被投诉可被拘留十天,女性朋友们又是怎么看的呢? 【同期声】 市民 (觉得轻了还是重了?我觉得可以。) (我觉得稍微有一点重,先严重警告,如果再犯这样的错误还是屡教不改,拘留十天一点也不为过) 【正文】 本台报道。 (互动话题)面对性骚扰 女性怎样维权 黄段子、黄色短信、有意无意的肢体接触,这些都让女性感觉不厌其烦,但是又往往感觉无法维权。那么您在生活中是否受到过这样的骚扰?对散布不良信息的人,您是如何对待的?净化生活环境,我们还有哪些工作要做?欢迎您参与我们今天的互动话题讨论,您可以编辑短信210+留言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统一发送到106285322,也欢迎您对今天的新闻进行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