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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城市可异地消费维权 网购三包从收货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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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8-31 08:57:5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8月31讯  目前,随着旅游消费和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手机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的不断兴起,跨区域投诉日趋增多。

    昨天,记者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青岛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杭州、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共同签署了《城市消费维权直通车合作备忘录》,建立了畅通、快捷、高效的维权通

道和信息互通、维权互动合作机制,以降低广大消费者的异地维权成本,确保跨区域投诉异地受理高效便捷。

    青岛等21个城市建消费维权直通车

    根据该《备忘录》,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实现了跨区域投诉的异地处理。消费者在任一合作消费者组织所在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或信件等方式向其住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接收投诉的消费者组织接收到投诉后,会尽快将该投诉移转至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消费者组织。被投诉方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合作消费者组织对受理的投诉,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本着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快处理完毕。发现经营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城市消费维权组织还建立了信息互通、活动互动、联手维权机制。要定期互通交流投诉热点、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信息,及时掌握各地的消费维权动态、投诉情况分析和工作重点,共同打造城市消费维权联盟网,及时将本单位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消费调查、比较试验、消费警示、消费提示等信息在网站上发布;并研究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前沿问题,寻求应对措施;对消费维权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将本着资源共享、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联合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共同发布消费警示、观点和建议,尽可能扩大消费维权工作的受众面。对其中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共建消费安全预警机制。

    网购商品三包期应从收货日起算

    日前,消费者赵先生在网上订购了一台电脑,商家因为缺货10天后才送货上门,但发票上开具的日期却是赵先生10天前下订单时的日期。这样算下来,按照现行规定,7天退货的三包有效期已经过去,而由此导致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

    网购商品三包期该从何时计算?发货日还是收货日?随着网络购物日渐成为一种主流消费方式,这一问题已成为涉及众多网络购物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记者了解到,在2010年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青岛联合北京、天津、上海等21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消费维权单位就此发布消费观点,一致认为网购商品三包期应从收货之日起计算。

    针对网购商品三包期“缩水”问题,22家消费维权单位一致认为,如果不能解决发票开具日期与消费者实际收货日期相统一的问题,或者发票开具日期远远超前,消费者享受三包规定的权益就难以保障。因此,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以电子商务方式与消费者完成交易的,应当以消费者签收货物的时间和地点作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依此确定商品和服务质量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并由国家有关部门对网购商品三包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重新作出明确规定,以避免此类消费纠纷的不断产生。

    同时,消费者通过网络异地购物,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或者其他争议,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太高,应当规定远程购物以消费者所在地为司法管辖地,以降低消费者的诉讼成本。(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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