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兰大 今年7月17日,滕汉昱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兰州大学侵犯其受教育权成立,并撤销错误的行政决定,恢复他的录取资格,赔礼道歉。 8月24日,记者来到兰州大学采访时,学校保卫人员告诉记者,学校仍在放假,还未上班。记者了解到,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受理滕汉昱一案之后,兰州大学已向法庭递交了答辩状。 兰州大学在答辩状中称,学校录取检查过 此外,兰州大学还特别指出,学校并未剥夺滕汉昱的任何权利。滕只是作为拟录取考生进入了学校的拟录取库,而他是否被正式录取,应当以学校最终向考生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对此,学校在向滕发放《兰州大学2010年拟录取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告知书》和《兰州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档政审函》中,也做了说明。滕被取消录取资格后,校方先后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了通知,学校的做法充分保障了考生的知情权。至于其要求校方出具正式的书面文件,目前还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学校在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后必须书面通知考生。 记者了解到,在获悉滕汉昱的遭遇后,一直以来致力于关注社会公平和公民维权的北京知名律师周泽,欣然答应为滕提供法律援助。 周泽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试作弊的诚信不良记录,只是研究生招录过程中“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不是思想政治考核的唯一依据。教育部《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关于“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的规定,也表明考试作弊并不等于思想品德不合格,否则有过作弊行为的人都思想品德不合格,以后也都不能被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下一年”过后再报考也就没有意义了。而对研究生招生录取,涉及政审问题,相关文件要求要结合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但作弊并不等于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也不等于可以此拒录一个其他表现都良好的考生。 此外,周泽还告诉记者,即便滕汉昱在报考信息“奖励处分”一栏中填写为无任何处分,也是可以的。对于一个作弊的考生来说,作弊之后来年不准报考,已是很严重的惩罚,但这绝非“处分”的法律概念。此外,滕在2008年考试作弊的情况,学校可以通过相关的信息库了解到,且在对滕进行询问时,他立即如实作了汇报,不存在不诚信的问题。 路在何方? 8月25日,是滕汉昱一案开庭的日子。当天上午9时,记者与滕汉昱及代理律师周泽在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等候开庭时,被告知,此前,兰州大学因尚未开学,无法应诉,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故庭审延期。 “在立案之前,我对读研的想法很坚决,因此维权的想法同样坚决。”在滕汉昱看来,似乎摆在面前的人生的路只有读研这一条。“当时我给家里人承诺过,到北京以后,一定要上个研究生。” 滕汉昱向记者透露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 今年6月1日,他在一位同学的陪同下,来到兰州大学,想查看和索取拒录的书面文件。“为了试图挽回那不能成立的‘判决’,我舍弃了男人最宝贵的尊严,长达20多分钟跪在研究生院电话通知我的那位老师面前,希望他能给我这次应有的上学机会。” 当时,朋友和在场的老师都惊呆了。 “我最看不起下跪的人……”“我要是亲自扶你起来的话,就证明院里做出取消你的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决定是错误的……” 大家就这样僵持着,办公室里一个老师以找东西为由,把滕拉了起来。 滕汉昱事后回忆说:“我当时的心情连死都不怕,哪还在乎这点屈辱,只要可以换回上学的机会,能够让父母宽心,什么也都不在乎了!” “立案之前,在我心里,考研就像一条不能回头的路。”随着时间的流逝,滕汉昱心里似乎渐渐看开了许多,“这并不是唯一的一条路。” 庭审延期。如果胜诉,诉请被判令执行,夙愿当得以实现,而如果败诉呢……滕汉昱的心还在悬着。在他面前,官司的胜负,好像一条路的两个分岔口。 “如果官司打输了,你以后怎么打算?” “不知道……”提到这个问题,滕汉昱低下头,眼神里若有所思,又有些迷茫。记者 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