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女网友时将女网友灌醉并趁机将其强奸,事后强奸女网友的男子徐某被城阳警方抓获。近日,城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2月12日下午4时许,做个体生意的徐某约女网友林某来到城阳,两人在城阳区一饭店吃饭、喝酒。到了晚上9时,徐某将处于醉酒状态的林某带到中城路上的一家旅馆。看到林某喝多了无法反抗,徐某便趁机强奸了林某。晚上10时许,林某醒酒后立即追下楼,当场质问徐某,并打电话报了警。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的辩护人提出徐某未使用暴力强制手段,同时认为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对此 ,法院认为强奸罪的客观方面不仅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还包括使用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正是实施了以“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近日,城阳法院判处被告人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记者 刘纯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