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薛先生一家还在为办不下房产证而发愁 记者李振宇 昆明某区一副局长卖出自家一套安居房,买方却办不了房产证买方带电视记者找上门,副局长激动之下说了一句——“你叫市领导喊我去喝茶嘛” 网友发帖指这位官员说话“太雷人”,她则反驳帖子内容失实 8月6日,有网友在昆明信息港()彩龙论坛()里发了篇帖子,说的是一位市民买了昆明某区 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近日,记者就该帖子及“风雷说法”节目中提到的这件事进行了调查。 看了电视,网友发帖质疑“雷人官员” 8月6日,网友“孙铭”看了昆明电视台“风雷说法”栏目的一期节目。看完之后,这位网友在网上发了个帖子,夹叙夹议。帖子中,“孙铭”介绍了当期节目的内容。 节目说的是,昆明一市民买了昆明某区财政局副局长的一套安居房,也还完了银行的贷款,但因为不符合买安居房的规定,办不了房产证。无奈,该市民找了记者去暗访。在暗访的过程中,副局长“脾气暴躁”,说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安居房登记的主人是该副局长的丈夫,也是一名公务员。当“风雷说法”的记者问副局长“把安居房拿来买卖,是否合适”时,副局长说“这很正常”。问“占安居房是否不对”时,副局长说“非常正常,我周围都这样”。她还列举了一些政府部门也有安居房的事情。 看完这个节目,“孙铭”在帖子不止一次地评论道:“这名官员很雷!” 帖子发布后,很多网友在网上发表了评论,有人想去找电视视频来看,有人质疑:“昆明不知道有多少安居房被不明不白地卖掉了?”而更多的人质疑:“作为财政局的副局长,居然还能买到安居房?” 事情发端于6年前的一次安居房转让 本报记者辗转找到了买房者薛先生和卖房的副局长,双方都接受了采访。 原来,这件事情,起源于2004年的一次安居房转让。 2001年,该副局长的丈夫申请到了一套安居房,房子位于梁源三期125栋,房屋面积114平方米,每平方米1100元,总价11万余元。他签订了《昆明市安居工程住房售购合同书》,合同的第五条规定:安居房自获得产权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转让或进入交易市场;住满5年之后,可按有关规定依法进入市场交易。 2004年,副局长在中介做了登记,想把房屋转让出去,当时距获得房屋产权还不到5年。这时,薛先生一家想买房,看上了副局长家的房子,便以16万余元的价格买了下来。但当时薛先生夫妇的户口均不在昆明,不符合“安居房只能卖给昆明户口的居民”这一规定。为了买房,薛先生找到有昆明户口的弟弟,以弟弟的名字来办手续。 薛先生说:“当时也担心过买安居房可能会有问题,但中介说很多安居房都在卖,而且每个月都要卖出一两套,不会有问题。之后我们才决定买副局长家的房子,而且当时认为她是公务员,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双方谈妥价格后,副局长带着薛先生到当时的昆明市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处(安居办)办理转让手续。薛先生说,当时副局长动用了私人关系,在下班时间找安居办办理了手续,第二天还帮薛先生到银行去办了贷款手续,手续上的名字都是薛先生弟弟的。 2004年那会儿,安居房还没有房产证。8万元贷款的手续办下来后,薛先生夫妇开始按月偿还贷款。直到去年,考虑到女儿户口不在昆明,上学不便,薛先生和妻子四处凑钱还完了贷款,想把房产证拿到手,然后把女儿的户口转到昆明。可到房管局一问,薛先生才知道:自己的弟弟虽然有昆明户口,但因为弟媳已经有了一套福利房,不符合安居房申请的相关条件,无法拿到房产证。 辛辛苦苦还完了贷款,却拿不到房产证,薛先生找副局长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他没办法,便找到昆明电视台“风雷说法”的记者去采访。网友看了节目后,又在网上发出了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