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法官冯缤被免职的通知 案情: 曾被拘10日 行政诉讼至今未立案 记者:听说你曾经被拘留过10天? 冯缤:2009年10月底,有一天中午到食堂吃饭,来了两个警察,说是110的,问我是不是冯缤,说有人报案,说你把你们院长的脑袋打破了。我就告诉他们,院长在前面坐着,你们看一下,是不是脑袋破了。他们说按规定要我到所里去说。
被拘10天后,我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再提起行政诉讼,他们说要到孝感市孝南区法院,我把材料邮寄过去了,后来孝南区法院直接把这个案子呈报到湖北省高院,请求高级法院指定管辖,因为这个案子涉及到我们中院的院长,涉及到回避,请求湖北省高院指定,但从去年11月到现在,八九个月了,高院都不指定,法律规定是一个月内必须指定,但它就是不指定。 记者:这个案子最终还没有立案? 冯缤:应该指定管辖,但现在没有指定,还没有立案。 记者:谁报的案? 冯缤:不知道。我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有哪些证人,有哪些证言。我被拘留了,好歹也得告诉我啊,什么都没有。 记者:被拘留当天,你跟院长有没有发生过冲突? 冯缤:没有。以前为他吃饭插队的事,我说过他,有些言语上的冲突。 记者:有没有和警察发生冲突? 冯缤:没有。 记者:也不存在拿汤勺打他脑袋这件事? 冯缤:那是他杜撰的。 记者:你妻子这个案子已经两年了,对你的家庭有没有什么影响? 冯缤:就是我妻子没有上班嘛,收入有影响。从精神层面上讲,我们还可以,互相支持。 穿法袍: 我有单位 我是公务员 我懂法 记者:7月30日孝感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关于你被免职的原因,你认同吗? 冯缤:政法委给的理由就是我用汤勺把中院院长的脑袋打了,说我用汤勺打的。法医鉴定写得很清楚,他背上有一个红包。 有一次是我在劳动局被打,派出所一直不处理。 记者:在劳动局那次,你被打伤了? 冯缤:我不认识他们,他们知道我。 记者:你被打得严重吗? 冯缤:我被打成轻伤了,对方已经构成犯罪了,但没有得到处理。 记者:当年你穿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申诉,是基于什么目的? 冯缤:只是为了我妻子的案子能够立案。我们不同意仲裁委的裁决,要求进入诉讼程序,但迟迟未能立案。2008年9月,我就到了湖北省高院申诉,穿着法官服。 记者:为什么穿着法官服上访? 冯缤:我穿着法袍,可以证明三点:我不是胡搅蛮缠,我是有单位;我是一个公务员,我没有精神病;法官服证明我不是不懂法。 记者:后来你妻子的案子也就这样进入诉讼程序了? 冯缤:对,我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了,湖北省高院指定随州市曾都区法院受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和终审判决。 记者:法院最终支持了仲裁委的裁决? 冯缤:法院判决最终就是要把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认定为有效。所以去年10月我依法向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记者:这个申请有结果吗? 冯缤: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果。法律规定3个月,现在都10个月了,法院就是顶着,到现在为止都没有给出一个结果。 记者:你是个法官,无助到这个地步? 冯缤:对啊。我尽我最大努力,来做这个事。 人物介绍:法官冯缤 为了解决妻子的劳务纠纷问题,2008年至今,冯缤已与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两场官司。 冯缤原本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级法院的助理审判员,他的妻子胡敏在孝感中院从事保洁员的工作,2008年被清退。冯缤认为,妻子在中院已经工作了10年,按照劳动法规定,中院应该和妻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清退。 冯缤希望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法院迟迟不立案。2008年9月,为了能够立案,冯缤穿上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门前申诉,最终才得以立案。 不过,在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之后,胡敏的主要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冯缤遂在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迟迟未得到回复。于是,今年6月21日上午,冯缤再次身着法官服来到湖北省高院的门前。 不过,还没有等到湖北省高院是否再审的裁定,他就被所在单位免除了助理审判员的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