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不满18周岁的孪生兄妹得知母亲有婚外恋,就设计跟踪母亲,找到了母亲情夫顾某家里,将母亲和顾某捉奸在床,由于一时愤怒,兄妹俩和一名朋友一起将顾某杀死。今年1月份,崂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哥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妹妹和他们的朋友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近日,记者获悉,兄妹俩以量刑过重为由向市中院提起的上诉被驳回。 跟踪母亲找到情夫住处 据介绍,这 妹妹回去后就和哥哥以及老乡宋某说了此事,三人就想教训一下顾某。当天晚上,兄妹俩和宋某再一次来到母亲的暂住处,却发现母亲不在。为了抓住 “现行”,3人觉得必须知道顾某的住处才行。于是他们打电话把母亲叫回了暂住处,等母亲离开时,3人跟踪母亲找到了顾某位于中韩村的暂住处。 哥哥冲动出杀招 发现顾某的住处后,3人就离开了。“我们觉得当时还不是时候,要等后半夜捉他们现行。”哥哥交代,第二天凌晨4点多,3人摸黑来到顾某的住处,这次他们确实抓住了现行,母亲和顾某一起躺在床上。看到自己的母亲躺在别的男人的怀里,3个孩子怒火中烧,冲进去对着顾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觉得不解气的哥哥又从妹妹那里拿出了水果刀,朝着顾某的左胸部就是一刀。忍着胸口的剧痛,顾某逃到屋外的胡同,后来实在跑不动了趴倒在地。3人很快就追了上来,哥哥举起路边的一块水泥板砸向顾某的头部和背部,想砸第三下时被妹妹拦住。看到顾某奄奄一息,3人赶紧跑了,顾某随后死亡。经法医鉴定,顾某是被单刃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头部的伤加速了他的死亡。 法院判顾某插足也有错 检察机关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对3人提起公诉,而顾某的母亲、妻子和未成年的孩子也对3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73万余元,其中包括2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哥哥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妹妹和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兄妹两人是因不满自己的母亲与被害人顾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出于义愤,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道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鉴于被害人顾某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酌情减轻3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结合具体案情,由被害人顾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较为合理。由于顾某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近22万元,因此3人赔偿顾某家人19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哥哥有期徒刑10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妹妹和宋某有期徒刑3年。 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兄妹俩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我当时只为伤害顾某,没有故意杀害顾某的意思。”哥哥诉称,原审判决量刑过重,他也愿意赔偿顾某家人的经济损失。兄妹俩的辩护人也称,他们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较好,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哥哥犯故意杀人罪、妹妹和宋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终审驳回了兄妹俩的上诉。 孙启孟 许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