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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经济来袭 学生消费家长把关谨防忽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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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8-05 06:37:0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8月5日讯 “交了培训费快一个月了,孩子的课还没开始上呢!”最近家住福州路的李女士心里比较烦,为了让孩子学英语放假之初就交了1000多元的培训费,现在快开学了培训班还没开课,培训费也不给退,这可怎么办?……

    面对袭来的“暑期经济”, 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进行宣传,招揽顾客。目前,学生消费逐渐进入高潮,消保委接到的相关消费咨询和投诉也不断攀升。昨天,记者得知,市消保

委发布了四大消费警示,教你暑期谨慎消费,提醒家长和学生在暑期消费时擦亮眼睛,谨防被忽悠。

    警示一:谨慎选择暑期培训班

    暑期各类培训机构纷纷大张旗鼓的举办培训班,其中的消费陷阱不容忽视:收费混乱、名师做幌子、课时缩水、随意拼班等等。为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培训班。

    第一,缴费前要认真审查培训机构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了解清楚该培训机构是否合法,办学地点和办学范围等内容是否和实际相符合。

    第二,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的培训机构,仔细辨别广告信息内容。学生和家长应实地考察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等事项。对师资薄弱、场地简陋、教具不完善的培训机构要多留心。

    第三,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合同应详细注明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并将是否有额外收费、如何退费和校方的承诺等事项都写入合同

    第四,缴费时消费者向培训机构索要正式收据或发票,并妥善保存好合同,以便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

    警示二:学生配镜做到“四个”注意

    暑期很多学生因视力下降等原因要配置眼镜,质量不合格的眼镜不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作用,还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如果学生配戴了参数不相符的眼镜将直接影响矫正视力的效果,加重视力减退。市消保委近期就接到了几起这样的投诉。如上小学的小董在爸爸的陪同下配了一副近视镜,已经戴了2个周了还是感到头晕难受。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小董是假性近视现在就不该配镜子,幸亏及时诊断,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董爸爸一怒之下,投诉到消保委要求维权。

    在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学生消费者配镜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验光前应进行系统的眼科检查,一些眼部疾病也会导致视力下降,建议到正规医院进行散瞳检查,区分是真性近视还是假性近视。

    第二,配镜应去正规医院或信用较好的眼镜店,并查看眼镜企业的“四证”。即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验光设备、检测仪器的合格证,验光、制作人的上岗证和眼镜的合格标识。

    第三,配眼镜必须要经过验光、试戴等程序,切不可图省事买一副现成的眼镜。验光后,要索要验光单,并在配镜师的建议下按照自己的脸型、参数和价格来挑选合适的镜架和镜片。

    第四,妥善保管好配制眼镜的凭证和单据,如发现眼镜配戴后长时间有不良反应,学生消费者应及时咨询眼科医生或其他专业人士,发现眼镜有质量问题,应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示三:小心旅游消费陷阱

    暑假期间,不少学生消费者选择以旅游的方式放松身心。高考完毕的学生小牛就参加了青岛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7日游,行程第二天后,导游未征得游客的同意擅自增加一些自费旅游游览项目,每人收取500元,引起了大家的不满,并和导游理论了起来,弄的大家玩的心情都没了。当前,旅行消费确实存在不少的“陷阱”,如旅游附加费,定点购物,拼团甩团,景点游玩时间缩水等,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于学生来说,出门旅游,不仅要放松、享受,也要提防各种消费陷阱。如何能放心、开心的出门旅游,青岛市消保委给您提个醒:

    第一,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重品质的旅行社,如果是出境游,要看是否有国外旅游的资质。

    第二,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旅游合同的相关条款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旅游路线、报价、服务项目及标准等。谨记索要收据和发票,妥善保存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消费纠纷时缺少有力依据。

    第三,认真选择好旅游路线。现在正值高温时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和旅游线路,避免因高温而引发身体不适。

    第四,注意购物陷阱,理性消费。在购物时,不要只看价格,更要注意商品的内在品质,精挑细选后再决定是否购买。慎重购买旅行社推荐的商品,如购买要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

    第五,学生旅行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要离开团队单独去陌生场所。对于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景点或者娱乐设施,要注意查看是否具备相关手续和保障措施。

    警示四:购买学习用品不可盲目攀比

    初中生小林家庭条件并不富裕,可是看到周围不少同学都用高档的文具很有面子时,也回家嚷着父母给自己购买名牌学习用品,让父母叫苦不迭。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学习用品让学生和家长们眼花缭乱,一些外表亮丽、包装精美、价格不菲的文具更是让学生们爱不释手。如何选择学习用品是一门学问,购买时切不可盲目攀比。市消保委提醒学生和家长们“物美价廉”最重要,购买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购学习用品要考虑实用性和安全性,选择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出厂日期、中文标示的商品,切忌只注重包装、样式和色彩。

    第二,尽量到正规的商场超市、文具店购买学习用品,不要贪图便宜在无照经营的小店或流动的小商贩购买劣质文具。

    第三,许多商家采取“暑期特价”、“暑期甩卖”、“买一送一”等宣传方式吸引学生。对此,学生和家长不要盲目听信宣传,购买学习用品时要注重质量、对比价格、货比三家。

    第四,购买学习用品时学生和家长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不要一味追求名牌。现在中小学生身心都处在发育期,消费观和价值观还不成熟,因此老师和家长应培养孩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奢侈消费、盲目攀比的不良现象。(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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