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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家庭搬进首批公租房 二批申请1095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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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8-03 23:54:27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姚先生的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合同

 
工作人员发给姚先生钥匙

 
施工方、物业、住户三方正在验房

      二批公租房申请开始 共1095套房源

    另外,河马石公租房规定1198套房源面向市南、市北、四方区的家庭配租,文安路公租房规定147套房源面向李沧区家庭配租,选房工作于7月1日启动。目前,第二批公共租赁房申请工作也已全面

启动,河马石和文安路两处还有1095套房源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表格申请。二批申请工作将在10月份完成。

     申请需满足4项条件

    据悉,自4月20日起,公租房申请条件人均月收入标准已由610元至915元,调整为610元至1277元,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目前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具备四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77元 (为2006年青岛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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