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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规监管房地产 按套内面积卖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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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31 10:18:03 山东商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严格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山东省将加强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尤其是销售方式上将推行新建商品房按套内面积销售的方式,尽量减少房屋“公摊面积”争议。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一些新开发楼盘的公摊面积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市民小李在省城东部买的一处新房,面积才80多平米,光公摊就占到23平米。按照7000元的房价计算,光公摊就花费了他约16万元,让他心疼不已。

    类似的现

象不在少数,一些开发商利用公摊面积赚取更多利润的做法也是屡见不鲜。对此,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上,郭兆信副省长提出今后我省要严格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布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外,还要推行按套内面积对外销售的做法。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等地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按套内面积对外销售的售楼方式。一旦这种方式得以推行,今后开发商在卖房时就要在售楼处及楼盘所在处显著位置公示房屋预售面积测绘数据,并为买房者提供查询商品房面积实测数据的方便,同时将购房人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表提供给购房人。

    “按套内面积卖房,房价会不会涨!”不少消费者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的反应均是考虑这一措施对房价是否会产生影响。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不管采用哪种计价方式,开发商在定价时都会将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考虑进去,过去公摊面积摊进套内面积中计价,面积增加,但单价相对低一些,今后只按套内面积销售,但是开发商会把公摊部门的造价摊进套内面积的房价中,所以房屋每平米价格会有所上涨,但是每套房间的总体房价不会有变化。

    与此同时,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除了避开“公摊面积”这本说不清的糊涂账外,防止开发商暗中牟利外,还有利于引导房屋设计建设单位,在户型设计施工上采用更合理的技术及工艺,减少公摊面积。记者 王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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