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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二答网友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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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30 12:10:3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7月30日讯 7月23日下午,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鲍国春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全面推进食品药品民生工程”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谈参与人数4070人,网民在线发帖34个,鲍局长在线回答网民提问16个,网谈气氛良好。本网记者将在网谈后对网友反映的热点问题及具体解决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网谈结束后,就网谈现场没来得及回答的问题,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尽快进行了线下的解答。现将线下答复汇总如下:

    【贴号:2】

    留言板 电台药

    问:电台电视台中一听就知道是假药的药品,我说的不是广告,是药品本身,药监局管不管?如何管?

    答:新闻媒体按规定只能宣传介绍有国家批准文号的药品。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假药,可以投诉到食品药品稽查部门,稽查执法人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投诉电话:9600111。如果是虚假药品广告,由工商部门依照《广告法》查处。

    【贴号:3】

    好都来 举报假药深海酶罗汉山药软胶囊的问题

    问:尊敬的局长同志:近期我通过青岛政务网市长信箱举报“深海酶罗汉山药软胶囊”冒充药品在药店销售欺骗患者的问题,近一个月了却得不到任何答复,昨天我又通过市长电话进行了反应,今天得到市南药监局的答复该商品是食品应该由卫生部门处理,不管。我认为这是推诿的行为和对人民健康极不负责的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产品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而且有极大的危害性,市南药监局把其定义为普通食品而不进行监管是不对的。药品是治病救人的,非药品不但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反而会贻误病情,甚至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因此恳请药监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市场和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我的家人因为吃了这种药后身体已经产生了不适,因此我早早就举报了这个事情希望能够及时查处,但1个月来,好多药店还在继续销售,人们的健康还在继续得到威胁。如果市南药监局还是因为其是普通食品而不监管的话,请局长同志请他们每人吃一盒,看看有没有药力将他们放倒!谢谢!

    答:前期我局接到举报后,非常重视,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并与您进行了沟通。我局正在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调查处理情况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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