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因拍戏和电视台“结怨”。(资料图) 演员郝蕾和江苏卫视的纠纷看起来没完没了。一审判决双方均不服,前日,案件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这里面的谁对谁错,是郝蕾消极怠工,还是江苏卫视店大欺客,外人未必看得明白。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艺人和剧组之间的类似矛盾在影视拍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而这正是中国影视产业不健全的现状。 缘起:干私活影响拍摄被替换
在日前的二审中,双方围绕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是否是郝蕾违约进行辩论。对于郝蕾拍戏时的工作态度,郝蕾经济人徐小姐表示:“郝蕾拍戏经常都是一条过,导演没说不满意。”可惜导演马功伟却没挺她:“我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戏不好而反复重拍,影响整个剧组的进度。”还直指她的工作态度,“创作状态上不到位,又不按时到拍摄现场,不认真去理解角色的情况,不愿意配合对手演员对词,致使对手演员很有意见。” 据了解,此次二审将是本案的最终审判,法庭在听取双方证言之后,将择日宣布结果。 圈内人:“重人情轻合约”挺普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制作人表示,剧组和艺人之间的矛盾一般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经济问题,比如部分演员排场超大,在助理的人数、随行规格和住宿条件上提出额外要求;二来演员在拍摄、宣传上不配合,容易导致和剧组关系紧张;三是对戏演员之间的矛盾,剧组调和不好也是麻烦事。当然也有剧组方面引发的矛盾,“部分剧组也存在让艺人超时拍摄、不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等情况,也会导致矛盾的发生。” 曾制作了《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卧薪尝胆》、《北平往事》等电视剧的金牌制作人郁康淳认为,这些矛盾的产生大多还是在于影视行业的不健全,“在好莱坞,艺人进组拍摄前会签厚厚的一本合同,其中严格规定了拍摄时间、出工时间、拍戏阶段吃住随行标准……但在中国,合约往往只有两三张纸,有点私交的就更不好意思订太多的规矩。”在他看来,尽量避免娱乐圈中“重人情轻合约”的风气,才能真正规避这些矛盾。 观点:郝蕾也许会星途受阻 虽然案子还没结,已经有人替郝蕾担忧:一个人对抗一个台,就算赢了官司也会赔了星路。如果江苏卫视给各影视公司一个暗示:以后郝蕾演的剧我们绝对不买、不播,试问这个圈内有谁会为一个并不是一线的女演员去得罪一个台?” 中国电视剧导演委员会副会长金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导演协会、制作人协会等行业组织,应该对部分缺乏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演员进行“内部通报”,“建议导演少用或者不用某些演员——这是一种行业行为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由此可见,哪怕郝蕾赢了官司,也会在短期之内星途受阻。 |
上一篇:科比迟到国际章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