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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佳世客购物遭刀捅 状告商场索赔7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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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28 07:07:2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009年5月28日,案犯肖增明在佳世客外被擒获。(资料图片)

    2009年5月28日(端午节)傍晚6时,正当不少市民在佳世客商场选购商品时,平度市无业人员肖增明进入商场,点燃一条裤子准备放火,被售货员制止。肖增明在逃跑过程中持刀连捅数人,致一死九伤(本报曾报道)。今年7月份,在此次事件中受伤的市民刘先生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佳世客赔偿其一家三口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万元。7月27日,市南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在9名受伤人员中,这是第一起诉讼索赔案件。

    ■案情回放

    商场放火未遂刀捅10人

    去年5月28日正值端午节,当天傍晚6时许,平度无业人员肖增明带着一把折叠刀进入佳世客商场,购买了四桶花生油和一些餐巾纸,点燃一条裤子准备放火,被售货员制止。之后,肖增明在逃跑中持刀连捅数人,致一死九伤。受伤人中最大的46岁,最小的仅10岁。逃出商场后,肖增明被一名市民和两名保安抓获。

    去年9月29日下午,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肖增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肖增明提起上诉。省高院经过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最高院正在对肖增明进行死刑核准。

    ■受伤市民

    状告佳世客索赔7万元

    市民刘先生是当时9名受伤者中的一名。据刘先生介绍,案发当天他带着老婆和儿子在商场二楼买完东西后乘扶梯到一楼。结果一个人突然冲了过来,先后将自己和一名女士捅伤。

    当时刘先生撩起衣服一看,肚子上被那名男子捅出一个洞,血汩汩地往外流。“这个场面太血腥了,事发时我儿子还不到7岁,吓得哇哇大哭。现在我都不敢光着膀子,儿子看到我的刀疤后,就说要买刀杀了歹徒。”

    后经鉴定,刘先生伤情构成轻微伤。今年7月2日,他将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以对方没能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给他和家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一家三口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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