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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长结婚两年军嫂闹离婚 涉军财产分割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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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28 07:03:19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记者 章立莎) 连长结婚两年欲离婚,财产分割成焦点,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夫妻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据悉,自去年至今,李沧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军案件14件,执行涉军案件6件,无一上诉、无一上访,有力地维护了部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8年底,连长王某和女友登记结婚,后因性格不合,再加上在婚房装修等问题上产生矛盾,双方还未在一起生活就开始冷战。2009年6月,女方

起诉离婚。由于王某不同意离婚,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撤回了起诉。但双方的矛盾仍未化解,反而愈演愈烈。为此,女方多次找到部队,要求部队领导出面解决。今年1月,王某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上,双方言辞激烈,矛盾尖锐,法官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全力化解双方矛盾,并多次约谈当事人,主动与部队联系,携手共同开展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归王某所有,王某给予女方部分现金补偿。协议达成后,王某很快将补偿款交至法院,女方则配合王某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至此,案件顺利审结。

    据了解,近年来,为依法及时、公正地审理好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该院专门成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和“涉军案件调解室”,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救助”,为军人维权开辟了“绿色通道”,高效审理执行涉军案件。为确保涉诉军人能够安心服役,该院还建立了心理疏导机制。案件立案后,及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与部队领导一起做好涉诉军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为其释明法律规定,帮助其舒缓因诉讼产生的心理压力。审判过程中,主审法官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注重抓住主要矛盾症结,全程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双方矛盾。案件审结或执结后,办案法官还落实回访、反馈制度,听取双方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建议,对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和事实问题答疑解惑,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提供救济途径,使当事人真正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同时,该院积极加强军地联络,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军营”活动,组织法官到军营开设法制课堂,与官兵互动,探讨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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