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讯 7月22日,青岛市总工会在城阳区流亭街道洼里社区召开区域性维权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标准化现场会,推广该社区在抓工会组建的同时,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的经验。 当前,一线工人工资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降低,区域、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等因素,致使企业招工的吸引力减弱,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招工难”、“用工荒”,个别企业甚至出现劳动关系矛盾凸显的现象,给劳动关 该社区内共有54家内外资企业,2700多名职工,今年3月下旬时还仅有5家企业工会,职工流动性大,不稳定因素较多。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会经过一个月深入细致的工作,使47家2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按照工会、经审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时成立的“三同时”要求建立起了工会组织,另外7家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参加了社区工会联合会。 随后,社区工会组织依程序推选出职工方协商代表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社区经贸办牵头,通过向社区内所有企业发《关于推选区域性集体协商代表的征求意见函》、《关于明确区域性集体协商代表人选的函》,最终确定由韩资新源进工艺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石镇城等7名企业负责人(其中外方6人、中方1人;工艺品行业4人,箱包、服装、海绵行业各1人)为企业方协商代表。社区工会组织通过走访、召开职工座谈会、与企业老板个别交流等方式,充分了解职工和企业方对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带薪休假等核心问题上的立场,草拟出区域性集体合同文本。 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洼里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胡德绪向企业方首席协商代表发出《洼里社区区域性集体协商要约书》。对方复函并依约按程序进行集体协商,以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幅度等为主要内容,经过几轮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并起草了区域性集体合同草案。随即召开了洼里社区第一届一次区域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社区内所有企业予以盖章确认,报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合同确定社区内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每年进行调整。且企业实现利润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应低于0.4%。工资增长幅度应根据青岛市每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增长的最低增长比例及时调整。同时还确定了工资支付保障、休息休假、加班时间及加班工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其他方面的内容。 目前,在这份集体合同的保障下,社区内职工的心气足了,腰板硬了,劳动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流动性减缓,职工队伍趋于稳定。同时,企业的形象显著提高,不少打工者慕名而来,企业招工难的情况基本得到缓解。 据了解,青岛市人民政府早在2008年1月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 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青政发〔2008〕2号),明确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引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定要建立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最低增长比例挂钩制度,改进企业工资决定方式,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共决机制,强化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为企业工资正常增长营造良好环境。青岛市总工会与劳动、工商、税务、国资、财政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2008年4月份,市劳动、总工会、企联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每年4、5两个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目前,全市已签订集体合同7506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706份,区域性集体合同249份,覆盖职工144万余人。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 加强政策服务,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是参与政策制定,提供强力保障。市总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列入工作重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党政支持,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工会配合、多方协同、职工参与、整体推进的机制。 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宏观指导。为了加强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青岛市成立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企业联合会组成的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班子,区、市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 三是出台实施办法,推进具体工作。《青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要约权利。根据工业、商贸等单位的不同情况明确应当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企业职位(工种)基础价位体系。规定企业应当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机制。劳动密集型企业实行计件工资的必须经过工资集体协商,经协商确定的计件劳动报酬应当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在保证机制上,明确规定了劳动、税务、国资委等会签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监督检查,敦促其履行社会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劳动保障部门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建立《不良信誉单位》档案。 结合企业实际,推行不同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 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要求着重在建立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机制上下工夫。一是工资协商内容不断丰富。既有协商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的,也有协商工资调整和支付办法的。二是工资协商的形式多样。逐步由企业内部协商向区域性、行业性协商发展,呈现了三种类型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式。目前,实行区域性、行业性协商所覆盖的企业已接近企业总数的50%。 一是推行单个企业内部的工资协商。即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双方推举数量对等的协商谈判代表,就本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进行协商谈判,意见一致,签订工资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整体工资协议,即协议对象是企业全体职工,这种协议约占已签工资协议的50%。另一种是单项工资协议,即企业内部因特殊原因对某工种、某岗位部分人员签订的单项工资协议。有针对技术人员的,也有针对销售人员或生产骨干的,解决了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二是推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如城阳区流亭街道洼里社区签订的集体合同就属于这种形式。 三是推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比如由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代表全市台资企业职工,与青岛市台湾同胞投资协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 加强指导检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近几年来,各级工会配合劳动部门对全市企业1300多个职位(工种)的工资状况进行了调查论证,为基层工会同企业方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提供具体服务。 一是对工资协商代表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让参训人员熟悉劳动力日常工资指导价位所反映出来的企业人工成本及其占成本比重;企业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及其人工构成;企业方注册人均人工成本及其占总成本比重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掌握食品业、纺织业、服装业、印刷业、化学业、橡胶业,普通机械业、电气机械业、电子通信业、仪器仪表业、土木建筑业、公路运输业、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业等20余个制造业工资指数分析,研究工资结构和调整幅度。同时,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模拟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谈判技巧。 二是依据主要企业行业工资增长的上线和下线,指导各级工会同企业方协商,适当调整职工工资,有分寸、有尺度、有准则。 三是依据劳动力市场即时交易工资价位,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工种价位分析。依据市内四区企业457个职位(工种)的高价位、中价位、低价位,平均价位等2300多个价位指数和外商投资企业职位(工种)50多个的平均价位以及五市三区企业773个职位(工种)的平均价位,对各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职位(工种)工资提供具体地指导。 四是帮助基层工会同企业方平等协商。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会派员帮助该区市政建设公司筹划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把该企业职位(工种)设置为三档13级,向生产一线职工倾斜。在此基础上,每年举行一次工资集体协商,根据上年企业效益情况,酌情递增工资10%-15%或降低3%-8%。自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后,该公司职工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利税和职工收入均大幅提高。 五是发挥协商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作用,为平等协商进行宏观指导。推动地方立法,制定了《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10余部法律法规。树立先进典型,联合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信息发布会达20余场次。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市各类企业建制和履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处理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对建制和履约突出的企业,联合表彰为“青岛市职工权益保障信誉单位”。(通讯员 吴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