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企老总竟然嗜赌成性,在公司内公然坐庄开设“六合彩”赌博,后又轻信算命先生与澳门赌场掮客的引诱,先后数十次赴澳门赌博,40余次挪用公款5792.7万元用于偿还赌债,造成巨额资金无法追回。 6月22日,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轮公司”)原董事长肖先敏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7月16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 41次的出入境记录露出马脚 2009年5月初,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接到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纪委举报,称该集团在对下属外轮公司查账时发现,该公司资金亏损严重,累计达5亿余元,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 “当时,岭南集团纪委递交给我们外轮公司的厚厚一沓账目资料,在初步检查后,上面反映出的资金亏损情况触目惊心。”荔湾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袁绍强对记者透露,“一个普通的市属三级国企,在短短数年内竟然有如此巨额的资金亏损,这里面肯定有很大的问题。” 荔湾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进行调查。据办案检察官邓永成回忆,在调查过程中,岭南集团纪委又向他们反映,肖先敏经常与一些国企老总打麻将赌钱,而那些国企老总还时常出入澳门赌场,肖先敏也有可能混迹其中。“于是,我们立即赶赴出入境管理中心查询,发现从1998年开始,肖先敏每年都有从珠海的拱北口岸出入境的记录,共41次,其中1999年至2003年就多达20多次,且都是因私出入境。”邓永成说。 办案人员据此判断,肖先敏极有可能是赴澳门赌场赌博。 每次出入境后都有一笔公司资金流出 外轮公司是一家以管理性为主的公司,与境外公司并无多少业务往来,但该公司几年间对一些无业务往来的公司进行了频繁且巨额的资金流出,这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细心的办案人员还注意到,每一笔资金的流出,都是发生在肖先敏每次出入境的数天或数周后。 种种迹象表明,肖先敏极有可能挪用公款到境外进行赌博活动。2009年6月14日,荔湾区检察院对肖先敏立案侦查。 面对办案人员出示的证人证言,以及频繁的出入境记录和巨额的资金流出凭证,肖先敏只好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自当“庄家”国有公司变赌场 1998年,肖先敏被任命为外轮公司董事长。经历改制和失去政策优惠后,这家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控制广州所有外贸进出港轮船副食品供应、曾经积攒下丰厚“家底”的企业,已逐渐陷入亏损。 肖先敏生性好赌,上任后不是努力工作,挽救本已千疮百孔的公司,而是整天与公司里部分员工纠合,进行赌球、“斗牛牛”及打麻将等赌博活动。后来,他发现公司内部分员工沉迷于地下“六合彩”,而许多“六合彩”庄家赚得盆满钵满让他看红了眼。 “与其让员工在外边投注,钱给别人赚走,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当庄家。”据肖先敏交代,他干脆在公司内部组织、安排有赌博恶习的员工开设“六合彩”投注,由其亲自坐庄,公司财务副总监江永炽负责记账。结果,外轮公司上至董事长,下至司机勤务,参赌者众多。一时间,公司内赌博成风。 肖先敏本想庄家肯定能稳赚,同时顺便让员工尝点甜头。但事与愿违,肖先敏连同部分员工坐庄地下“六合彩”仅六个月,就输掉了36.3万元。见此,肖先敏便串通江永炽等人,先后七次以业务急需等名义挪用公司资金来填补赌债。这些账目资金缺口,直到1999年11月才被肖先敏用赌博赢回来的钱补平。 后来,这种“小打小闹”已无法满足肖先敏的赌欲,他开始涉足境外赌博。 澳门豪赌欠下巨额赌债 1998年底,肖先敏通过朋友认识了一名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说他有“横财运”,但要想发横财,就要靠赌,不仅要赌大,还要去澳门赌。这位算命先生告诉肖先敏,只要按照他事先算好的时辰进入指定的赌场,便能发大财。 从1999年元旦起,肖先敏开始按照算命先生所算的时间、地点,频繁赴澳门各大赌场赌博。开始时,肖先敏频繁赢钱,最多的时候赢了2000多万元。 随着肖先敏赌欲的加重和每次赌额的加大,澳门赌场的“叠码仔”(卖赌博筹码收取高额利息人员)区柏来盯上了他,想方设法与他结识,并向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肖先敏每次赴赌前与他商定好赌款数额,由他们在境外提供筹码,如果赢钱,由他们办妥兑现手续,输钱的话,肖先敏可以回大陆后再筹钱还赌债。 在肖先敏看来,“叠码仔”的出现无疑是送钱上门,只要他继续遵照算命先生的吩咐去赌,想不赢都不行,况且也免去了他无法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可以赌得更大。 可是,1999年下半年起,肖先敏的手气急转直下,不仅之前赢回来的钱转眼就输个精光,还欠下“叠码仔”不少赌本。据肖先敏交代,最多的一次他竟输了港币600多万元。 为偿还赌债和翻本,肖先敏又打起了外轮公司公款的主意。检察机关查明,从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肖先敏先后数十次挪用公款5792.7万元用于还债。 财务副总监和肖先敏是“赌友” 肖先敏为什么能轻而易举将公司资金5700余万元支出供自己使用?办案检察官袁绍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外轮公司财务制度松散,加之肖先敏在公司事务上一贯独断专行,同时其与财务副总监江永炽有同为"赌友"的特殊关系,使得其违法违规划拨公司资金变得易如反掌。” 从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肖先敏在澳门频繁输钱之后,数十次指使江永炽以“往来款”的名义将公司资金5792.7万元付往“叠码仔”指定的各个地下钱庄账号;或者在外轮公司收取业务单位支票后,指使江永炽不入账,直接背书转往这些地下钱庄账号。“这些资金,在外轮公司的账目上均以业务款挂账的形式处理,而实际上却被用于填补肖先敏欠下的巨额赌债窟窿。于是,外轮公司的公款像流水一样流失境外,而该公司骇人的资金缺口也日渐成形。”袁绍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