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拍摄到该男子正裸着身子蹲着。 核心提示:在龙湾,一人“蜗居”到了瓯江明珠塔这一城市标志性建筑物上。相关部门表示,管理城市闲散人员难度很大,经常徘徊在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 【温州网·原创报道】 房价飞涨,蜗居现象在许多城市相继出现。近日,网友爆料称龙湾地标瓯江明珠塔也成了流浪汉“蜗居”,损害城市形象,网友质疑,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管理? 网友罗山老翁发在温网论坛的帖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位于龙湾区永强大道瓯江明珠塔。瓯江明珠塔高约20多米,塔底露台离地高约2.2米,没有直接上去的台阶,需要攀爬才能上去。记者从远处看,并未发现这个瓯江明珠塔有什么特别,可是当我们爬上露台之后,便是别有洞天。露台上积满了雨水,长满青苔,垃圾遍布。走进这个“蜗居”一看,更是令人称奇,虽然只有区区的两三平方,但是各种“家具”一应俱全,有床铺、被子、草席、枕头,还有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但是照片中的男子并没有出现。 城市管理者:闲散人员管理难度大 瓯江明珠塔正对着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作为龙湾区的城市标志性建筑,有关部门为什么允许流浪人员长期在此“安家”呢? 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娄主任说,大约去年年底就已发现塔上有人居住,“当时觉得只是流浪汉,没有想到过要去制止。” 但是该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王奔告诉记者,此前并不知道城市标志性建筑成了流浪者的蜗居。“如果知道,我们肯定会和民政局联系,查明居住者身份,会做出相应的决策。”记者追问具体有什么管理决策,王主任有些无奈,他说,“社会闲散人员管理难度大,发现之后,也只能向相关部门反映,我们办事处并没有处理这一类人员的权力。” 市行政执法局龙湾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卢胜锋分析说,按照目前的管理制度,社会闲散人员占用公共地方简单居住而无危害他人行为,部门没有执法权力。但是,如果这些人员居住的公共产所比较危险的话,执法人员也是可以驱赶的。 卢胜锋说:“我们发现这位流浪汉有一段时间了,他只是在那睡,没有危害他人也没有损坏公共设施,相当于长期逛公园,我们也不能暴力执法。” 网友热议“裸体男”:不应无为而治 对于流浪人员在瓯江明珠塔裸体蜗居一事,相对于职能部门的“宽容”,网友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网友热心人说:“流浪者长期霸占城市地标,影响市容。”希望有关部门能劝流浪汉离开,不要再强占公共场所了。 网友残剑说,诚然, 流浪者有露宿街头的权利,只要他们不触犯法律,谁也不能干涉他们的自由。但是明珠塔毕竟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属于公共场所,放任公共场所让个别人长期侵占,是城市管理者对管理责任的逃避。 网友咖啡故事也认为,流浪汉把公共场所当自己卧室,的确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一个城市外在形象,需要管理和治理这毫无疑问,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治理,城市管理者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不应无为而治,应该积极寻求办法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