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林 江西省丰城市卫生局官员在抗洪期间分批外出公款旅游。记者调查获知,甘志华于7月2日被宣布不再担任卫生局长一职,三天后,其出任卫生局党委书记,该局原党委书记罗绳芒被调任丰城市党校常务副校长。丰城市纪委书记陈学军称“从局长变成书记,当然是属于处理”。(7月15日《新京报》)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丰城市卫生局官员敢于“顶风作案”,视党纪国法如同儿戏,本身已情节严重 卫生局党委书记与卫生局局长、卫生局党委书记与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皆属同一级别,而且都是实职,区别只是岗位不同、职责不同、权限不同。如果这种“轮岗”也算“处理”,不仅法理不通,更是“后果”严重:其一,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大批官员在不同职务之间轮岗,岂不是每次都要“处理”一大片?其二,官员被“免”去行政职务之后,还能在党内提拔担任党委书记,又该如何解释?其三,官员公款旅游只是换个岗位,是否意味着今后还可以继续“游”? 毫无疑问,“轮岗”不带有任何处罚性质,所谓的“处理”其实就是没处理。近年来,公款旅游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雷声大、雨点小,鞭子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即使问题曝光,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果让禁令形同虚设,非但没有产生有效的威慑作用,反倒助长了某些官员公款旅游的欲望。倘若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显著增加违纪成本,让公款旅游的组织者、参与者付出沉重代价,还会有人敢公款旅游吗? 处理官员公款旅游决不能轻描淡写地“挠痒痒”。对于公款旅游,尤其是在抗洪的关键时期违规违纪者,必须依据《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严肃处理,这样才能维护中央禁令的权威,才能有助于遏制公款旅游歪风,才能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