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市工商系统查处假冒伪劣案件305件,案值285.65万元,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18件。查处的商品涉及到食品、百货、建材、农资等。此外还查处虚假宣传案件78件,案值244.16万元。 虚假宣传理疗床 案件:从2009年7月开始,黄某为推销其经营的“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在枝江市马家店摆设19台“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免费向顾客提供理疗服务,向顾 而该商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核定的产品适用范围为:“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高血压、前列腺、胃炎、妇女痛经、失眠症、风湿性关节炎、颈椎病、便秘等疾病的辅助治疗,具有康复保健作用”,仅适用于十来种病症的辅助治疗;产品禁忌症包括“孕产妇、严重外伤、心肌梗塞、脑溢血后遗症严重者、身体极度虚弱者禁用。” 处理结果:黄某在销售“喜来健”牌温热理疗床中利用宣传资料、讲课等形式对所销商品的适用范围、功效进行夸大宣传,与产品实际核定的适用范围不符,构成利用宣传资料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销售不合格食品 案件:黄某于2009年11月7日和2009年12月15日,从武商量贩连锁公司宜昌分公司以每袋6.7元的价格购进桂圆莲子藕粉1000袋,以每袋2元的价格从武汉佳佳乐购进麻烘糕165袋。截止到宜昌市工商局检查时,黄某以每袋8.9元销售了桂圆莲子藕粉133袋。麻烘糕也售出一些。2009年12月17日,宜昌市工商局对上述食品依法抽样检查,并委托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 处理结果: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的桂圆莲子藕粉867袋、麻烘糕160袋,没收违法所得295.1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10295.1元。 助力车侵犯“轻骑”商标专用权 案件:2009年8月2日、10月17日、11月19日,张某分三次从湖北沙市购进标注为“轻骑亿星”的燃油助力车5辆,标识名称为轻骑亿星牌。2009年12月21日,经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车辆非该公司产品,其所使用的“轻骑”字样,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销售不符合标准肥料 案件:2010年3月中旬,曹某从宜都市购进江西开门子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一批次“白俄罗”牌复合肥料,共购进3吨。2010年3月17日,宜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经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为“不符合GB15063-2001标准”。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本报记者张元媛 通讯员魏中举 实习生薛梦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