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海东推进企业改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私人股权由原来的30%扩大至近70%。海东由此变更为私营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海东与大友股东签订《上海大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大友将100%股权及其全部权益(即康虹花苑土地开发权)以总价8000万元的价格转回海东。 然而,海东并未马上履行合同,而是开始 2007年5月10日,海东与大友两股东签订《协议书》称:解除双方2005年11月所签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同一天,海东出具“承诺书”称,这份《协议书》是为海东“改制需要”签订的,“并非双方真实意愿”。5月26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声明终止5月10日的《协议书》(即假合同),明确双方仍按2005年11月所签合同和补充协议执行。5月31日,双方再签《产权转让协议》称:大友转让其拥有的康虹花苑项目“50%产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而同一天,海东再出“承诺书”称,这份转让协议是假的,“完全是因我公司改制需要”签订的…… “改制需要”指的是什么?陈树荣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是指2007年海东推进的彻底改制即改为纯民营公司。”可为什么要签订“真假合同”?对此,作为南汇建筑总公司总经理、海东董事长、“真假合同”的签字人,陈树荣吞吞吐吐地回答“我不清楚。” 但陈树荣承认,海东在推动企业彻底改制及收购大友时出现“资金紧张”,“于是拉李明官进来。” 2007年8月15日,海东和李明官与大友股东签订新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共同收购大友及康虹花苑土地开发权。合同还约定:2005年11月签订的大友股权以康虹花苑开发权转回海东的合同“自行失效”。至此,上述“真假合同”似乎也变成“纸上谈兵”。 国资流失民资受损土地荒芜百姓遭殃 “为达到目的,他们甚至赤裸裸地威胁我说:‘国有资产拖在这里烂掉也没人负责,你私人的钱拖得起吗?’”李明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海东2007年推进的“彻底改制”与2005年8月的悄悄改制不同,其改制方案须上报国资委,由原南汇区国资委委托上海华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这次评估发现两大问题。”陈树荣说,“一是2005年8月的增资扩股不合程序;二是李明官收购大友股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资产评估公司于2008年6月作出的海东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发现,其中并未谈及李明官收购大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只是认定海东2005年8月增资扩股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私人股东“追加投入6053752.62元计入资本公积”。 据了解,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织国内著名法律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甦、北大法学院教授尹田、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崔建远等就此研究分析后认为:李明官与私营企业大友签协议并取得股权“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区国资委和海东公司如强令李明官退出股权,可追究其“滥用职权罪”。 在上海市康平路165号院接待室里,市委督查室的张汝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市委主要领导早在去年就将李明官举报信批转下去,要求查处。对于查处结果,张汝金希望记者去区委了解。《经济参考报》记者来到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张建堂要求记者留下书面采访提纲,但至今过去一个多月却未得到答复。 为何对已查实的海东6000多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做处理,反而要逼“应受法律保护”的李明官退出呢? “区国资委陈仑和海东陈树荣等人,是海东国有资产流失的直接责任人和受益者。他们编造谎言逼我退出大友,目的是要把大友股权连同康虹花苑项目开发权再转让给一个姓蔡的开发商,以掩盖他们的腐败并获取更大的利益。”李明官透露说,“为达到目的,他们甚至赤裸裸地威胁我说:‘国有资产拖在这里烂掉也没人负责,你私人的钱拖得起吗?’” 看来,李明官真拖不起了,开始四处举报。与李明官同样拖不起的,还有康桥村200余户村民,按照约定,村民们应在2009年12月底前回迁进“康虹花苑”,但如今逾期半年,回迁地仍旧荒草一片,他们怨声载道,也开始四处上书。 记者采访手记 透过康虹花苑那疯长的荒草 顶着夏日骄阳,当记者来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南汇区)康桥村的“康虹花苑”时,眼前呈现出的是一片疯长的荒草。 如果从2000年海东公司“经原南汇区有关部门批准”获得这块144.58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权算起,至今已有10年之久;从2004年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证算起,至今已有6年;即使从2007年居住在这里的200余户村民拆迁算起,距今也有近3年时间,按照当初与开发商的约定,村民们应在2009年12月底前回迁新居,但如今这里为何仍旧荒草一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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