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2日讯 每当下大雨时,水漫河道,形成倒灌,有的居民家中水深1米,网吧里的电脑都能飘起来,杭州路河道已被生活垃圾填满。近日,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和城管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对杭州路河上三处违法建筑,进行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2010年3月9日,四方区区长李奉利 李区长在网谈中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由于四方区是老城区,违法建筑较多,但我们本着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筑、逐年拆除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原则,有决心逐步控制违法建筑。2009年,我区把清理违法建筑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全年共计依法拆除历史遗留和新增违法建筑500余处,拆除面积近4万平方米,清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我区将重点对高压线下的违法建筑、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全年拆违计划3.2万平方米。” 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卫生局、建管局、信访局、法制办、消防大队、公证处及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等部门100余人参与此次执法。共出动大型机械3辆,并动用两部洒水车防尘,拆除违法建筑3400余平方米。 目前,夏季汛期已来临,杭州路河周边汛情隐患日益加大,下一步,四方区将加快杭州路河综合整治进度,与剩余业户加强沟通,促使业户尽快搬迁,拆除河道上的违法建筑,打开河道,进行截污、清淤治理,恢复河道排水泄洪功能。(青岛新闻网记者 周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