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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青岛先行 入选首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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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05 21:39:5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7月6日讯  昨天下午,青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协议书送签仪式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胡绍军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环保部签署了协议。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单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三区五市环保局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环保部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国选取了首批有代表性的三省九市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积

累经验,逐步推广。青岛被列为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胡绍军在讲话中指出,环保部把青岛作为首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之一,既是对我市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要认真做好这次试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不断推进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9249元,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我市坚持把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作为实施惠民工程、推进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开展水源保护、村镇垃圾和污水治理、清洁能源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和村庄“五化”工程建设。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快发展。

    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村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我市还有部分村镇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这种状况与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与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还不相符,亟待解决。

    胡绍军指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是落实农村环境保护责任,解决当前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坚持“政府引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民受益”原则,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农村地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保证农民得到实惠。要通过试点工作,建立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我市农村环保的目标和指标体系,为今后全面长期开展工作打下基础。为国家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工作积累经验。

    胡绍军最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围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任务,在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开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在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农村环保工作的新突破。三是要在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上实现新突破。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四是要在增强科技支撑作用上实现新突破。五是要在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上实现新突破。六是要在加大环境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上实现新突破。(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通讯员 江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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