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29日讯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上调各市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调整后最高达到每人每月510元,最低标准380元,皆比以前提高80元,平均上调幅度21.7%。 据介绍,本次调整是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结合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同意执行的。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五档: 据了解,随着我省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连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上次调整是在2009年 1月1 日,调整后全省平均水平 365. 6 元,平均上调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