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军官可着军官礼服举办结婚仪式。 新《内务条令》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军人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征婚、求职和交友。不得在国际互联网上开设网站、网页、博客、论坛。 本报拉萨电 6月17日上午,西藏日喀则军分区党委召开会议,依据新修改《内务条令》第一百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专题研究个别大龄未婚士官上网征婚问题。 6月16日下午,军分区司令员杨吉贵到某部检查指导工作,发现有 “我们的战士常年驻守雪域边关,与外界联系较少,在网上征婚的动机和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官兵的身份、单位等资料被别有用心的人关注,就会给部队保密安全造成威胁。”常委会上,杨司令员这番话引起大家热议。 让官兵告别“网上红娘”的同时,军分区下发通知,对大龄未婚官兵的情况摸底调查,决定每年切实按规定安排他们休假探亲,要求各单位积极与大龄未婚官兵入伍所在地民政部门、武装部和妇联等单位联系,为大龄未婚官兵“搭鹊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