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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将加大行人乱穿马路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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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25 10:01:33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晚报讯 昨天下午3时,市南交警大队在香港西路设点查处乱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短短一小时,就有11名乱穿马路的行人被处罚。

    下午3时10分,在香港西路海天大酒店对面,一名小伙子不走斑马线,在车流中横穿马路,被执勤民警拦住。面对镜头,这名小伙子不断躲避:“挺丢人的啊,没想到这也会被处罚,以后不会乱穿马路了。 ”。在批评教育后,执勤民警给这名小伙子开具了罚款5元的处罚。

    就在民警对这名乱穿马路的小伙子处罚时,马路对面的一名小伙子因为好奇,违法穿越马路过来,目的就是想看看大家围着一个小伙子在干什么,结果自投罗网,也因为乱穿马路被罚款5元。 “我因为好奇就跑过来了,哪想到过马路也要处罚啊。”这名小伙子后悔不该有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民警当即向他宣读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得知乱穿马路要被处罚5至50元后,这名小伙子立刻主动请罚了5元钱。

    记者发现,在查处过程中,不少原本打算直接横穿马路的行人都规矩起来,不辞辛苦,跑到一二百米外的斑马线上通过。记者了解到,为了规范行人的交通行为,即日起,市南交警大队将加大对乱穿马路行人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于昕 冯波)

    相关链接 乱穿马路给创城减分

    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交通类的总分为1.8分,其中乱穿马路的扣分值为0.5分,根据测评标准,在15分钟内同一路段乱穿马路人数为零的,该路段文明级别为A;在1至5个之间的,文明级别为B;在6个至10个之间的为C;10个以上的,该项测评得分便为零分。如果在15分钟内,一个路段有10人乱穿马路,那么该路段得分为零分,也就失去总分0.5分的分值,这10名不走斑马线的行人也就给创城抹了三分之一的“黑”。根据2007年实施的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在马路上“跨栏”的行人要被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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