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连泡两家酒吧 昨天上午9点刚过,阿穆隆被押上刑事被告席。一起被带上法庭的还有他的朋友宝勒德牧仁,肇事宝马车的车主。宝勒德牧仁被指控涉嫌窝藏罪。 阿穆隆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说,他来杭州是为看望宝勒德牧仁,案发前两人去了两家酒吧喝酒,开的是宝勒德牧仁的车。 检察官:宝勒德牧仁是否看到你喝酒?有没有制止你? 阿穆隆:有看到,没有制止。
阿穆隆:凌晨4点多。 检察官后来在讯问宝勒德牧仁时,他说他们在第一家酒吧点了一扎啤酒、第二家酒吧点了两瓶洋酒。第二家酒吧的工作人员在证词里提到,阿穆隆与宝勒德牧仁是当天留到最后的两名客人,两人都喝得差不多醉。当时酒吧要打烊,但阿穆隆不肯走,甚至发生了争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