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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女爱上假老板 为爱狂掷53万男友人间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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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24 11:08:42 水母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年34岁的海阳市辛安镇村民辛某,一年前通过电视征婚,结识了广东省39岁的女士乐某,他以“大老板”的身份,承诺跟对方结婚获取信任,后借买卖资金不足为由,先后骗取乐某53万元。21日下午,辛某返家后被海阳市刑警大队抓获。

    辛某今年39岁,初中文化水平。他在广东省打工并不顺利,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许多大老板借征婚炒作,就想出了借征婚骗财的歪招。2009年4月15日,辛某通过广东卫视用假

名发布了一条征婚广告。这条广告吸引了正在看电视的39岁乐某注意。细读了征婚上的条件后,乐某与辛某取得了联系。通话中,双方很谈得来,此后彼此关系发展迅速,约会、一起喝咖啡、QQ聊天、打电话……直到最后同居。

    交往期间,辛某表现得很体贴、很友善,并以“大老板”的身份自居,承诺跟乐某结婚,在乐某及其亲朋好友面前出手阔绰。随着交往的深入,辛某逐渐取得了乐某的信任。

    见“鱼儿”上钩,辛某开始实施骗局,编造出别人拖欠他数百万资金、生意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频频向乐某“借钱”。乐某以为这是试探她的真心,碍于情面,每次都是有求必应,先后“借给”辛某53万元现金。

    此后,辛某经常不“回家”,不是“出差”就是在外“搞项目”。见男友这么辛苦,乐某虽有怀疑但从没多想,直到2009年4月辛某时常一个月“神龙见首不见尾”,而且经常关机,这才引起了乐某的疑心,当她意外看到辛某遗落在家中的护照时顿时惊呆了———上面的才是辛某的真名!相处一年多的男友居然用的是假冒身份!正当乐某急于找到辛某让其解释清楚时,辛某却“人间蒸发”了。

    意识到自己被骗,乐某向广东省四会市公安局报了案。四会市刑侦大队根据乐某提供的护照信息,将辛某的逃跑路线终点设为海阳市。经过人名确认,四会市向海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发来协查函,要求对方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辛某。

    接协查函后,海阳警方高度重视,责令海阳市刑警三中队与四会警方进行对接。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海阳市刑警三中队在辛某家中做好了布控工作。21日,辛某在辛安镇街头一露面,刑警大队民警便获取了信息。

    当天下午,辛某怀揣着在广东骗来的53万元人民币刚进家门,就被海阳市刑警大队的民警抓获。

    经讯问,辛某对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夜,海阳警方依法将辛某连带53万元骗款移交给了广东警方。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姜乾 通讯员 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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