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23日电(记者罗博、焦国栋)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山东近日规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先进行分户验收。 据山东省住建厅介绍,山东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采暖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等。 山东规定,住宅工程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要依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的分户验收。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经当地监督机构认可与备案。分户质量验收不合格者,须整改并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验收。 据悉,对于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以及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山东将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