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19日关于《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解析报道,引起了考生和家长的广泛关注。不过,不少考生和家长对录取程序中的投档问题仍不太了解,比如投档比例是多少,调剂志愿如何投档等等。1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就不同类别院校及专业的投档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 1 文理类院校一志愿投档比例1:1.2 对于文理类院校来说,投档比例是这样确定的: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均为并行志愿,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调剂志愿的投档,提前批本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提前批专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次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 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原因退档造成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2 独立设置艺校按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院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艺术本科调剂时,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学校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统考美术类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3 体育类院校本专科投档比例1:1.5 体育类院校及专业投档线的划定,是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按文化成绩及学校缺额数1∶1的比例随机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档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优秀运动员的投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院校推荐的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考生推荐院校投档。该加分政策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记者 徐玉芹) ■ 相关新闻 网报模拟演练还剩最后一天 由于我省今年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为保证万无一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了多次演练。今天将是全省等规模演练的最后一天,也是正式填报志愿前的最后一次演练了。如果考生到目前还没上网“走一遭”,请不要错过最后的“热身”机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表示,这次全省等规模演练的时间为6月18月-20日。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使用《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填报演练,与正式填报志愿计划相同。专门针对艺术、体育、高职对口、高水平、实践生演练只有6月18日9:00-22:00,今天继续进行的是普通文理科考生的演练。演练针对本科各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演练时考生分数不做限制,所有考生都能填报相应科类的本科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 我省将禁止高考表彰奖励 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各市、县(市、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重点大学的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各市、县(市、区)及高中学校进行高考表彰奖励,不得以升学考试成绩为标准奖惩局长、校长、教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