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女医生徐莉最近“火”了,因为她的“一毛钱处方”。张悟本曾经也“火”过,因为他简单便宜的养生方法。深受看病贵之苦的人们是如此热切地期望治病的成本能切实地降下来,然而现实却是背道而驰,药价虚高一直“顽强”地存在着。我们不禁要问——— 现状一:药品价格“见风就涨”“暴利药”层出不穷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5月16日披露:湖南湘雅二医院销售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出厂价仅为15.5元,经过层层环节,到医院竟卖到了213元。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医院每瓶卖213元的芦笋片,投标报价指导价是136元,批发价是30~40元,出厂价只有15.5元,也就是说,医院售价是批发价的7倍,是出厂价的14倍。湖南省医药公司以30~40元的价格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以136元的价格卖给医院,利润为100元左右。而据医药代表透露,医生每开一瓶芦笋片可以拿到80元左右的药品回扣。 随后不久,药价虚高纪录再次刷新,一种名为“恩丹西酮”的化疗止吐药被曝光,这种药也是和治疗癌症有关,也是同样令人惊叹的暴利。据了解,有国家正式批号的恩丹西酮原料药,每公斤的市场价为6万元,可以分装12万5000支,8毫克的针剂,平均每支的原料成本不足1元,加上包装及工资、管理等费用,成本也不到4元,而在医院的零售价却是每支80~90元。在陕西省物价局的网站上,输入恩丹西酮,我们就可以清楚地查到一支恩丹西酮的最高零售价为84.80元。也就是说,如果以出厂价为基准计算,这个药的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比此前曝光的芦笋片还要暴利。 一位国有医药公司的销售主管透露,我国生产的大部分西药真正的生产成本还不到零售价的5%,药价形成的大部分利润被销售环节所吞食。 分析:药品“高定价”才有“高回扣”才有“竞争力” 于明德(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司长): 自1996年至今,经过24次降价措施,实事求是地说,药价没降下来。降下来和没降下来,最终的判断标准不是看某个产品的价格从高到低,还是从低到高,而是看老百姓治病的过程中药品支出是长了还是降了。比如说感冒药40块钱,现在是400块钱,这个是百姓的共识。你说降下来也没用,老百姓说,比过去贵多了,这个就是结论。药价虚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定得过高。药厂,或者代理这个药厂的批发公司与招标的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这三方,说得好听是合作的结果,不好听的就是勾结的结果。这个药品的背后,一定有提成,一定有这件事儿,否则医生哪来的这么大的动力。只要你想卖给医院这个药,那你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否则你就卖不出去。 成刚(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在我国,大部分药品都有几种可替代产品。与普通商品的市场竞争大打价格战相反,药品的市场竞争方式是逆向定价,竞争越是激烈,越得提高价格。原因在于药品既是商品,又不是普通意义的商品,其终端用户没有自主选择权,采用与否的决定者与付费者不同,患者是被动接受医生建议。只要打通医生这一环节,药品就有市场。为了使医生更多地使用自己的药品,在可替代药品众多的情况下,药厂给出的回扣高低就成了影响医生开处方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高定价”才有“高回扣”的可能。据业内人士估计,医生回扣部分占药品零售价的20%左右。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形成的整个链条都有问题,光解决哪个环节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除非建立起完善的国家补偿机制,使医院不再依赖于药品收入。 现状二:药品招标越招越贵 招标价“虚火难降” 今年5月份,重庆市组织了新一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四川科伦药业股份公司生产的500ml注射剂5%葡萄糖0.9%氯化钠,每瓶市场价1.55元即可买到,而通过药品招投标程序后,该注射剂的中标价格每瓶高达4.35元。 去年底以来,多省市部分基层医院陆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今年两会期间,相关部委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已使药价降低25%~50%,不过公开资料显示,一些地方仍出现了某些反常现象。 河南省郑州荥阳市下属的一家镇卫生院,同一个厂家、同一种规格的辛伐他汀药品,以前卫生院的进价只有3~4元钱,但现在却成了7元多,即使实行零差价销售,价格也还是高于以前的零售价。上海新亚的头孢噻肟一克一支的采购价格以前只有2.6元,现在却成了10.49元;最离谱的是河南羚锐的麝香壮骨膏,以前进价为一袋1.25元,现在涨到11元以上。据该卫生院药房主任介绍,医院以前的加价率一般为15%,有的会更高一点,但即使在加价后,许多药品的价格也要比现在招标后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价格低。 在还没有实行省级招标的山东,记者发现东阿县铜城卫生院采购的山东罗欣药业生产的规格为20毫克、每盒14粒的奥美拉唑的中标价格为1.4元。而查阅公开资料可以发现,经过省级招标以后,西北一省份的中标价格为2.4元,中部某省的中标价格为5.8元,南方某省中标价为13.2元,东北一省份中标价为8.96元,都高于铜城卫生院的采购价格,最高甚至接近该院价格近10倍。 分析:必须改革现有的定价机制 廖新波(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 只有改革现有的定价机制,才能真正做到药品降价。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制定的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二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均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按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 朱恒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试图在药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来寻找问题的解决思路是典型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因为包括某些基本药物在内的廉价药品得不到正常使用的根源在于医疗医药体制存在的制度性弊端,尤其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不当管制和治理。不从这个根源处着手来解决问题,非但不能治本,连标也治不了,甚至会越治越乱。 现状三:“集中配送”变为“垄断配送” 一份由98家山东医药商业企业联名盖章的“情况反映书”日前递交到上级有关部门。据了解,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山东部分城市正在推进医疗机构用药“阳光集中配送”,由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双向选择,委托多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药品。然而,这一旨在惠民的医改举措却引发了上百家医药商业企业及医院的质疑:一些地方政府推行的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变为“一家配送”;独家配送后部分药价不降反升。 山东省近百家与潍坊市各级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医药商业企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院单方面终止了尚未执行完的药品配送合同,而统一选择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一家作为医药配送公司。这一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有发生。 对比枣庄市一家医院2009年3月和2010年3月部分药品入库单,就会发现,同一种药品,在招标价格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山东海王公司配送的药品和原来其他公司配送的药品相比,竟有二三十种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例如,0.25克规格的血栓通冻干粉每支价格由44.14元上涨到48元,涨幅为8.7%;0.5克规格的拉氧头孢钠每支价格由59元上涨到69.3元,涨幅为17.5%。 无独有偶,最近江西50多家医药流通企业也联名把申诉书递给了江西省政府,反映基本药物配送招标问题存在不公平现象。江西省汇仁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和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全省11个和10个市的配送份额,几乎垄断了试点当中江西省的基本药物配送。 分析:集中配送不等于独家垄断 王维佳(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目前药品配送业存在着企业小而散、流通环节过多、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等问题,因此药品流通环节需要整合。比如山东省有80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确实存在“小而散”的问题,从大的趋势来看,整合是必然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整合成独家垄断,应给予所有企业一个明确的预期和公平的游戏规则,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应有序引导,不能操之过急。 鲁凤友(山东大学药学院教授):在我国还没有一家真正“全能型”的药品配送企业。每个配送企业所配送的药品各有侧重,不可能全面覆盖所有药品,由一家来配送很难满足医院用药需求。当药品配送企业作为医院与药企间唯一桥梁、形成垄断时,最终的结局只能导致患者的利益受损。统一配送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应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建议由地方政府、医院、医药配送企业等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专家团,对全省医药市场进行评估,制订出“药品配送企业选择办法”,政府不要干预,让所有药品配送企业公开竞争,通过市场来选择出数量适中的药品配送企业,形成有序竞争的局面。(汤雷) 各方评论 董碧辉(媒体评论员):药厂和医院之间,本来可以划一条直线,药品生产出来,然后进入医院销售。但是这个市场已经被扭曲了。本应是公益性质的医院,却要自负盈亏,市场化经营。在医生门诊收费低廉的情况下,难以遏制以药养医的冲动。而药厂的药品要经过政府的招标才能进入医院。在药品生产出来到进入医院,这中间要经过多少环节?几乎每年都有人在媒体上大曝药价虚高的内幕,虽然年年曝,但药价年年都虚高,所以内幕仍然是内幕。 王君平(媒体评论员):药物指导价是“药物最高限价”,政府希望它能降低看病费用,缓解“看病贵”问题。令人不解的是,为老百姓托底的“药物指导价”却是形同摆设,甚至竟然成了盘剥高额利润的“指挥棒”。不管药价卖得多高,只要在国家药物指导价之下,它就是“合法”的,消费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的窘境。这样的“指导价”,只会被公众看做是对患者的忽悠。 陈清书(广东读者):天价药,暴利药,早已不是某一品种某一厂家的问题,而是药品领域的普遍现象。那谁是“暴利药”的幕后推手?在药厂、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和医生及监管部门这条暴利链中,谁掌握生杀大权?答案明摆着,药价普遍暴利的现实,恰恰暴露出监管权力的集体沦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