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上调工资标准 “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这样说。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是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 今年以来,“提高劳动者收入”被中央领导反复提及,也频繁见诸报端。 6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从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800元上调至960元,涨幅达20%。 在此之前,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上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是2010年第一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1月23日,江苏省宣布2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涨幅超过12%。此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东等地相继跟进,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今年共有27个省区市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年初,东南沿海出现的“用工荒”是促成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导火线”。此前,全国总工会的统计显示,虽然国家财政收入高速增长,但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却连续22年下降。工资标准与国民经济增长不相符成为上调工资标准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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