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 云南大理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段力因“洱海天域”别墅项目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公职,涉案6人也被严厉查处。然而,这个钱权交易催生的“腐败项目”,在对洱海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破坏之后,又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仍在对外销售,而且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今年内有望售罄”。 一个违规违法的“腐败项目”,在住建部叫停声中,在民众的不断抗议之下,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仍然能够野蛮“生长”已是咄咄怪事;现在,查处六官员后,“腐败项目”依然“暗度陈仓”、“腐而不败”,其生命力之强令人咋舌。 我们注意到,这些年,洱海情人湖的境遇并不是“孤品”:福建长乐市的海岛——东洛岛被卖,“江南水乡”绍兴县的著名风景区瓜渚湖对面的水域和河道被房地产商填埋;武汉东湖也有开发商拟填湖450亩修建建筑物……贪欲的魔爪正在伸向人类赖以生存的河流、湖泊、甚至海洋。在需要政府审批用地的开发大潮中,类似的事件不是个案,这是人们最为担忧的。 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本应通过政令、法规保护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资源不被侵占,本应在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上干预资本的疯狂逐利。可现在,一些地方的违规违法行为却得到有关政府部门或明或暗的纵容与默许。对某些官员来说,“政绩”和私利才是永远“不老的情人”,他们手握权力却不能善用,钻政策空子、打“擦边球”,甚至权力“越位”如脱缰野马,最终伤害到公众的利益。可见,撒野的权力既不相信情人湖的眼泪,也不会在意其他的公众利益。 权力为什么频频“撒野”?在于权力制衡机制的苍白乏力。上级对下级、同级对同级的监督太软。要么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要么官官相护的风气有市场,尤其是同级中的一把手,更是无人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太难。制度上几乎还没有下级可以制约上级的机制。法纪部门监督太晚。现在执纪执法多是事后监督,而且不一定全部查出,就算查了水落石出,作了严肃处理,但有时毕竟是损失已无法挽回,影响已无法消弭,情人湖被填后造别墅就是例证。如何让公权力在法定范围之内运作,限制权力撒野,已经迫在眉睫。 一是通过科学配置来制约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实现权力的正常运用,关键是对权力进行分解,使之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防止因“一支笔”审批项目而造成的腐败。 二是通过细化工作程序来制约权力。如一个建设项目的审批确定,必须经过提起、申报、论证、评估、审定等多个环节,而每一个环节,又有相应的启动和决策过程。 三是通过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来制约权力。权力的本质是公共的,它的行使也应该公开化。在一个法治国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权力必须有边界,在权力界限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充分体现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制约公共权力的肆意越界、随意寻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让权力的使用者明确权力滥用、越位的后果,使权力撒野者受到应有的惩处,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
上一篇:贪官称“钱收多了习惯了”警醒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