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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行贿档案”群众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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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0 15:46:39 辽宁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如果某企业有过行贿历史,再想承包工程或项目可就基本无望了,因为它们已经被列入检察机关的“黑名单”。6月9日,省检察院透露,他们正在建立一个全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将于7月末正式投入使用。届时,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提出申请就可进行免费查询。

    早在2006年我省就开始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但由于当时只是试行阶段,所以其录入和查询范围仅限于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5个领域。经过几年的运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仅今年前5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就受理查询1332次。为此,省检察院认为,取消行业领域限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决定将其扩大到所有行业和领域。

    我省检察机关的这项改革可谓意义重大。按规定,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范围为1997年刑法修订实施以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这些都是客观真实的记录,具有不可删除和不可变更性。据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应用广泛,可作为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组织人事的必经程序,同时也将逐步被纳入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之中,作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总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能够为有关部门提供详实可靠的实证,以利于从上述环节防范、遏制贿赂犯罪。检察机关也将充分利用该系统定期分析贿赂犯罪的发展态势,加强犯罪预警。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成后,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到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而且不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前者需要提供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后者也要提出申请并出示有效证件,检察机关将在3日内给出结果。我省三级检察机关将全部安装该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外省联网。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哪怕您在一个偏远的县级检察院,也能查询到全国各地企业的行贿犯罪档案。(记者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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