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事的户口迁移协议吴金彪摄 本报热线消息 (记者吴金彪)市民耿女士通过中介在济南天桥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也办下来了,本以为这两天就可以搬进去,没想到因为户口迁移问题与原房主发生摩擦,对方以户口迁移协议不合理为由,迟迟不给耿女士房子钥匙。 “为了这套房子,已经折腾了三个月。”8日上午,耿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她看中了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一处房产,就通过中介跟对方取得联系, 为耿女士办理业务的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签订补充协议就是为了防止买卖双方出现户口纠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他们已经跟卖方协调过好几次,不过没有什么进展,对方坚持要撕毁协议,中介建议耿女士诉诸法律。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售房人张先生。“并不是我不愿交钥匙,是买卖过程中有一些不愉快。”张先生说,“两年内将户口迁出”的协议是在他取得总房款之前迫于对方和中介的“压力”补签的,他还为此预留了2000元押金,这让他很生气。“我又不是不迁户口,为什么不提前说呢?”张先生说,如果取消补充协议并退还2000元押金,他愿意和耿女士进一步协商。 律师提醒合同约定务必详细 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济南)事务所的颜东律师告诉记者,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户口迁移协议的约定。颜律师说,户口迁移涉及行政审批,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违约责任条款,房屋买卖双方因户口迁移问题发生纠纷,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济南目前也未见公安机关有强制将原房主户口迁出的规定,一般都是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因此,房屋买卖双方对户口迁移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做详细约定十分必要,“而且合同约定一定要详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