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指出,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白皮书说,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对中国境内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教育、卫生等部门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公安机关等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据白皮书介绍,1994年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款适用于互联网管理。中国坚持审慎立法、科学立法,为互联网发展预留空间。 白皮书说,中国互联网协会先后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等一系列自律规范,促进了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为治理垃圾邮件作出了不懈努力,使中国的垃圾邮件占全球垃圾邮件的比例从2002年的23%下降到2009年的4.1%。 白皮书指出,为加强公众对互联网服务的监督,2004年以来,中国先后成立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12390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版权联合举报中心等公众举报受理机构,并于2010年1月发布了《举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奖励办法》。中国政府将进一步支持互联网行业组织的工作,为行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服务,并依法保障公众举报网上违法信息和行为的正当权利。(记者 赵超 颜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