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获悉,从2002年到2008年,该院接手的离婚诉讼案件每年都呈递增态势。2009年1月—12月,该院共受理各类离婚案件924起,比2008年同期又增长了6.8%。其中因外遇导致婚姻破裂所占的比例达到12%,婚外情中的“第三者”已成为主要的“婚姻杀手”! 烟台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几年,协议离婚的夫妇中,婚外情原因所占的比例逐渐增大,某个时段甚至成为离婚的主导因素。同时,在市妇联接到的家庭纠纷投诉中,婚外情所致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多。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磊告诉记者,2009年,该所共受理离婚案件16起,其中3起与婚外情直接有关。2010年前5个月,该所共受理离婚案件10起,其中2起案件的当事人被证实有“婚外情”。“其实,在离婚案件中,与婚外情相关的数字远远不止这个比例,很多离婚案中的婚外情都是‘隐性的’。”张律师说,首先,婚外情的取证非常困难,另外被指责有“外遇”的当事人也会极力否认并隐瞒真相,因为如果当事人承认自己有“外遇”,无疑等于承认了自己是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这会在诉讼时让自己陷于不利的位置,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两地分居 丈夫移情 李女士与丈夫结婚15年,儿子已经上初中了。正当李女士觉得一切都很完满之时,丈夫却有了别的女人。 4年前,丈夫拿着家中全部积蓄,到淄博与一位朋友合伙做起生意,两人开始两地分居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女士感觉丈夫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对自己也愈来愈冷淡,她心里有了一丝不安。果然,后来发生的事证实了她的猜想,丈夫不但有了外遇,还跟对方有了孩子。起初,李女士痛不欲生,她做过很多努力,想挽回丈夫的心。例如搬去淄博和丈夫共同生活、让孩子和老人去劝说、找朋友调解等,但这些全都无济于事。最终丈夫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离婚。 见丈夫去意已决,李女士在伤心之余没有丢掉理智,“我已经输掉了婚姻,不能再输掉财产。一旦人财两空,我和孩子怎么生活?”她把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积极咨询律师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律师的指点下,通过多方调查和努力,她掌握了丈夫婚外情的证据和财产情况。 近日,李女士当庭拿出有力证据,最终法院认定丈夫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判决离婚;并惩罚有过错的丈夫向李女士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律师点评: 十几年的婚姻走向破裂,都是婚外情惹的祸。其中夫妻两地分居是导致婚外恋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一方久居异地,倍感寂寞时,一旦遇到异性,婚姻很容易“出轨”。 在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大战中,很多情况下男方会转移或隐匿财产,女方往往是人财两空。因此,遇到这种情况,女方不能只知一味地伤心,而应该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掌握丈夫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须提醒女性朋友的是,在取证时,应当采用合法的方式,做到依法维权。 外出培训 邂逅“真爱” 田女士是烟台某医院医生,丈夫黄先生在某机关工作。婚后,两人感情不温不火,妻子经常抱怨丈夫不理解自己,丈夫也对她整天“不顾家”颇有怨言。 2007年,结婚已经15年的田女士被单位派到外地进修,其间,认识了当地一位同样参加进修的“同行”。对方开朗大方、幽默风趣,而且很有学识,田女士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两人很快成为“知己”。从此,田女士经常向这位知己诉说自己家庭和工作中的烦恼,对方也给了她很多安慰,这让田女士感觉找到“真爱”,人到中年的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出轨。后来,经过两年多的“拉锯战”,2009年12月,田女士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律师点评: 这是一个典型因为朝夕相处得到感情慰藉的案例。有数据统计:在因一方“出轨”导致的离婚案件中,其外遇的对象很多都是当事人的同事或者合作伙伴,这个比例约占1/3以上。 在人们的印象中,“第三者”常常被人们定义为:年轻漂亮、妄图省略掉奋斗过程搭顺风车。其实在很多的婚姻危机中,不少“第三者”其实是与一方朝夕相处的同事或者合作伙伴。当婚姻一方在家庭生活中遭受委屈时,身边同事是给予感情慰藉最方便的对象,这就为本已经产生危机的婚姻出轨埋下了伏笔。 婚姻乏味 寻求刺激 35岁的陈女士是某机关干部,丈夫刘某则是国企高管。两人从中学开始恋爱,经过长达13年的漫长恋爱期,于2000年喜结连理,之后生下女儿。随着时间的推移,刘某慢慢对平淡乏味的生活产生厌倦。2009年初,他在一次聚会时认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男有钱女有貌,两个各怀心思的人很快打得火热。刘某在家庭之外另建新家,找回久违的激情和浪漫。虽然如此,刘某却从未想过离婚,只想在“小三”身上寻求刺激和新鲜,但是“小三”却很有心计,摸准这个大款高管对自己并无结婚的意思岂能善罢甘休,相处一段时间后,便不再遵从刘某“晚上10点后不要再给自己发短信”的叮咛,故意在得知刘某和妻子在一起时,频频打电话或发短信进行骚扰。敏感的陈女士很快察觉了丈夫的异样。2009年末,两人闹起离婚。 在诉讼时,陈女士要求女儿归她抚养,住房归自己所有……鉴于丈夫的出轨行为,她还另外增加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在首次开庭过程中,陈女士不停地指责丈夫,态度很坚决。虽然丈夫不同意离婚,但因为陈女士的坚持,而且不同意调解,最终,法院只能判决离婚。 律师点评: 一般的离婚案件,调解成功率比较高。因为在一般的婚姻关系中,由于经济和社会地位等因素,女性往往处于弱势位置,考虑到离婚后经济压力增加,生活质量下滑等风险,女性是较为容易被说服放弃离婚的一方。但在有些离婚案中,女方文化程度较高,拥有较好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其自尊心与自我期许也相对高出普通大众。因此,一旦她们决心离婚,往往很难调解。 草率结婚 更易出轨 2006年4月,24岁的莱阳小伙小盖在烟台打工时,认识了22岁的小吕。相处仅4个月,两人便举行了婚礼。婚后不久,他们就发现结合得太过草率。生活习惯不同,一个喜欢早睡早起,一个则喜欢夜生活; 个人喜好不同,缺乏共同爱好;尤其是吵架时互不相让的态度,更让他们彼此感到失望。婚后一年半,小盖上网时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小孙,发生网恋。他隐瞒了自己已婚的情况,不明真相的小孙也在网恋中越陷越深。小盖在“热恋”中难以掩饰的幸福感很快让妻子察觉到,频繁而神秘的电话、短信更让她感觉到小盖的情感出轨了。 接下来的事情和大多数婚外情一样,妻子闹、恋人扰、家人指责。三人之间的情感纠缠持续了很长时间。今年3月份,小盖和小吕终于办完了离婚手续。 “这些年折腾得实在太累了,真不该当初草草就结婚了!”小盖和小吕都对当初的选择感到后悔。 律师点评: 现在有很多80后的年轻人,心智还不够成熟,对待婚姻也比较草率,双方婚前都对对方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才发现对方不是自己理想中的“对象”,产生矛盾时又缺乏足够的耐心和能力去解决问题,这时候,一旦某一方遇到心仪的异性,婚姻就很容易出问题。小盖和小吕的情况也是如此。 在此,还要奉劝时下一些年轻人,婚姻不是儿时“过家家”的游戏。对待婚姻要像珍重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她,珍惜她。(记者 徐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