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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建立劳动案件速裁机制 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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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04 16:10:0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南区建立劳动案件速裁机制 提高劳动仲裁办案效率

    一是速告速择。对当事人人数较少、金额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审理速裁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主动告知当事人速裁的适用范围,让当事人迅速作出是否采用简易程序的选择。二是速申速辩。当事人因故不能填写速裁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仲裁院2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到场答辩。三是速调速宣。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实施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和解的,当庭宣布结果,发调解书。四是速审速决。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不再进行质证、认证的,仲裁员在听取当事人的辩论意见后,即行裁决,当庭宣判,一次性开庭审结。目前,通过速裁机制审理案件90多件,使案件总体按期审结率达100%。 (区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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