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子 昨天有报道称,广东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公安系统六个大队及其下属中队等实权部门的领导进行考评,“撸”掉了6官员的“乌纱帽”。 有媒体以“发威”、“意外”两字来表达自己的观感。无论坊间如何评说,徐闻人大确实将“纸上的权力”化为实际行动,开了花,结了果,不是所谓的“走过场”。 具体到对个别官员的褒贬考评是否恰当,个中细节我们均不得而知。但人大“发威”一事,可以有两个看点:第一,官员“只上不下”的“惯例”并非天然,即使没犯错误,如果人大考评不合格,照样让他可以下来。第二,只要人大用足手中的权力,敢批评监督政府,敢质询甚至免职,就不能小觑。老虎不发威并不等于玩具猫,广东省的“人大现象”就是最好的证明。 全国多个地方的人大考评或者评议,已多有尝试,渐成气候,使政府官员的评价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圈子走向大众,从同僚互评到多元监督,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对民意的重视。平心而论,进步是明摆着的,而缺陷也客观存在。即使如此,笔者以为,只要考评制度不是一些领导即兴而为,指标方案不是随意编改,只要游戏规则基本相同,人大考评的压力就对每个官员都存在。如此一来,讨好民意的功课,在每一任官员那里,都是要做的。这其实也是政府对人民负责的题中之义。 当然,制度的效果如何还取决于技术细节。如何使考评小组的组成人员合法合情合理,如何使民意得到客观反映(而不是按需阉割,让民意成为点缀),如何在民众叫好的同时也让被免官员心服口服,如何让考评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都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 依据宪法及法律所赋之权,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人民行使权力,其地位之高没人可比,但一次“发威”就让舆论震动不已,显示了现实权力生态的诡异和错位,以及人大机关的“有位”与“有威”之间的巨大落差。何时人大“发威”能成常态,则何愁民意没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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