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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不翼而飞 竟是离职同事回家伸贼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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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03 08:13:45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刚进公司上班不到1个月,新进员工小邓放在公司员工宿舍的个人财物却莫名其妙地被偷了。“我们从监控录像里看到,偷东西的是在我们宿舍住过一晚上,随即离职的‘熟人’,更气人的是负责宿舍安全的保安给两名小偷开的门。”昨天小邓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他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耐克鞋、短袖衫、牛仔裤甚至内衣都被小偷“卷包会”,他觉得公司和保安应该负责。

    保安开门小偷上演“卷包会”

    “公司宿舍里住着我们6名同事,大家的钥匙都保存好好的,两名大胆的小偷却骗保安打开了我们的宿舍门。”小邓告诉记者,他是应届毕业生,好不容易才找到现在这份工作,目前还在实习期内,前天晚上他下班回宿舍时看到,宿舍被翻得乱七八糟,6名同事的东西都被偷了,其中小邓的损失最为严重。 “这两名小偷真是穷疯了,不但拿走了我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连我的鞋子、裤子、T恤衫甚至内衣都偷走了。”小邓告诉记者,宿舍门锁都是完好的,他们之前还在怀疑小偷究竟是怎么进门的,后来到保安室调取监控才发现,偷东西的两人都是熟人。小邓称,这两个人曾经跟他一起到单位应聘,在小邓现在的宿舍住过一个晚上,但第二天两人就辞职了,昨天不知道两人怎么溜进了宿舍,还骗得保安的信任,帮他们打开了宿舍门。

    公司和保安都负一定责任

    “警方已经根据监控录像去追查两名小偷了,但我觉得是保安给小偷打开了房门,我们的东西才会被盗,保安和公司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小邓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他称,虽然小邓的宿舍是由公司免费提供的,但小邓等人入住后,宿舍成为他们的私人领域,虽然为了安全考虑,公司留有备用钥匙,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征得住客同意,也不能随便打开宿舍门。在小邓被盗事件上,公司保安不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还因为受蒙蔽犯有过失,因为保安当时在工作是职务行为,在两名小偷被抓获前,小邓可以向公司索赔,公司可以向犯有过错的保安追索赔偿。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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