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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交警法院联动机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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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02 10:23:04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被撞伤后两年没拿到赔偿款

    “等了两年,这次感觉有谱,就过来了,没想到才用了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就把赔偿款拿到手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这种联合方式对我们老百姓来说,绝对是件好事儿。”昨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民王女士很激动。王女士说,她在两年前被一辆车撞伤,光医疗费就花去4万多元,事发后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及时做出调解,但由于担心对方不给赔偿,而法院诉讼程序又费时费力,可能会落得赢了官司赔了钱,所以王女士一直没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赔偿事宜就这么一直拖着。

    王女士说,基于种种顾虑,她一直没有在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该事故的调解事宜就这么拖着,一拖就是两年。 一上午就拿到10万元赔偿款 5月19日,王女士接到了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的电话,民警告知现在市南交警大队和市南法院联合成立了一种联动机制,在交警部门就可以立案,而且是免费的。王女士次日赶到市南交警大队,请求采用按照联动调节机制处理自己的交通事故。事故科的民警将肇事司机叫到市南交警大队,双方达成协议后,交警很快便完成了原本应该在法院完成的立案程序。

    联动调解机制工作人员将双方调解协议通过政府办公网传输至市南法院民四庭。法官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做了审查后,立即办理立案手续,并按照双方协议内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确认,并通过网络回传交警部门,由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当场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肇事方收到调解书后,立即将赔偿款10万余元一次性赔偿给王女士。一起久拖未结的交通事故纠纷,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得以顺利解决。

    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逼着赔偿

    肇事方为何在这个时候变得这么“乖”了呢?记者从市南交警大队了解到,这主要归功于该机制所具备的两个强有力的后盾,一个是诉前保全,再就是强制执行。

    “诉前保全”就是受害人担心肇事方不给赔偿,要求相关部门将肇事车“封存”,该车被“诉前保全”后不许过户,如果受害人赢了官司,对方还是拒不赔偿,法院就可以委托拍卖车辆赔偿受害人。在该联动机制建立前,诉前保全要由法院来完成,但受害人若要求法院对肇事车诉前保全,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等各种证明书面材料,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还未等诉前保全程序完成,肇事方就已将肇事车过户,将“财产”转移,即便受害人事后打赢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赔偿。该联动机制实施后,“诉前保全”这一措施的实施权被转移到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可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封存”肇事车,不予过户。

    伤人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调解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市南区法院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者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将立刻着手“封存”肇事方的财产,并在拍卖后用于赔偿受害者。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于昕 刘涛 梁峰

    新闻延伸 高快好省联动机制四个亮点

    记者从市南交警大队了解到,通过联动调解机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够发挥“高、快、好、省”四个优势。 “高”是纠纷调解率高,当事人愿意通过这项机制解决纠纷,达成的调解比例也高;“快”是工作程序快,市南法院在市南交警大队派驻巡回法庭,并通过网络传输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在可以在交警大队接受调解,还可以在巡回法庭完成诉讼立案程序,并拿到法律文书;“好”是解决效果好,受害方权益的实现得到有效保障;“省”是费用成本省,当事人无需再经过较为繁琐的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并免交诉讼费用。

    记者了解到,自从该联动机制启动以来,已有三名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该机制拿到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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