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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叫板知名车企商标侵权 欲索赔1.36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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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01 15:46:28 重庆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蒋运强出示他的商标注册证明

    昨天,重庆市民蒋运强联合本土律师事务所,欲状告位于华南的某合资汽车公司(外方系跨国公司)及其下属数家4S店,理由是对方涉嫌非法使用其所持注册商标“头等舱”,并欲索要1.36亿的巨额赔偿金。

    蒋运强出示的“头等舱”商标注册证显示,该商标2005年5月申请注册,2008年3月14日得到国家商标局在第12类(汽车类)第20类(家具类)的注册。今年4月,得知该商标被那家汽车品牌擅自使用,蒋运强遂在4、5两月间,通过暗访收集到了该车企在天津、武汉、长沙、广州、新乡等地的数家4S店涉嫌侵权活动的相关证据,并请好了代理律师。

    蒋运强明确表示会将涉嫌侵权的该车企及4S店告上法庭,并要求得到高达1.36亿人民币的巨额赔款。蒋运强还宣称,一旦索赔成功,他将把所得全部捐赠给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用以修建校舍。

    记者随后致电这家车企公开服务电话,相关人员表示,公司暂未收到相关信息,不便对此发表看法。

    对于这场官司的成功几率,蒋委托的代理律师杨兵称:蒋运强拥有该商标的合法权毋庸置疑,对方的宣传品构成侵权也是事实,这场官司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

    蒋运强自己对打赢这场官司抱有很大信心。他表示,之前已有过向另一家外企成功维权的先例。据蒋介绍,2009年某新加坡上市公司同样因为非法使用“头等舱”商标而向他支付了120万元。而此次状告的对象,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公司的经济实力都比前者更强。

    这个重庆小伙儿与跨国公司的维权之路是否成功,让我们拭目以待。

    1.36亿是怎么算出来的

    索赔金额1.36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蒋运强向记者作了详细解释。

    索赔金额由2部分组成,一是向该汽车公司提出的,另一部分是向相关4S店提出的。

    根据公开信息,该车企涉嫌侵权的汽车自上市以来,已销售约40万辆。每辆车保守利润3.5万元,总利润为133亿元人民币。按汽车公司利润的1%索赔,金额为1.33亿元。

    对4S店的索赔金额为300万元。以湖南一家4S店网站宣传的销量数据,截至2010年4月15日,其销售突破1000台。照此保守推算,其他几家涉嫌侵权的4S店所有销量也算1000台。总共2000辆车,单台价格在20多万元。4S店利润一般为8%,保守利润每辆为1.5万元。由此,按4S店利润的10%索赔,金额为300万元。

    两项索赔金额相加,则为1.36亿元。

    不过,蒋的计算方式却引来不同声音,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每辆车保守利润3.5万元”上。本市汽车销售界一人士表示,以车企利润较高的2006年为例,国内车企单车利润最高为2万元,这与蒋运强“单车利润3.5万元”的提法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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