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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将母赶出家门 老母怒烧儿子六间房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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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28 07:50:39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母亲将老房子给了哥哥,贾某心中很不高兴,遂换了屋门的锁,赶母亲走。一直住在贾某家的母亲方某因为没有钥匙,79岁的老人每天进出家门都要从门槛底下钻。去年9月份,贾某与母亲发生了争吵,老人一气之下点火烧了儿子六间房。

    2009年9月,烟台市村民贾某得知一直住在自家的母亲将老房子给了大哥,贾某非常气不过,觉得母亲一直跟他过,房子也应该是他的,现在房子给了老大,那母亲也应该由老大养。于是

,贾某就让母亲方某回她自己的老房子去住,方某坚决不去,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吵。后来贾某将自家的门锁换了,也没有给母亲方某钥匙,没有钥匙的方某,每天进出家都得从门槛下面钻。2009年9月14日早晨,因赡养及房屋等家务事,贾某与母亲在院子里发生了争吵,吵完后,贾某将母亲扔在家里一个人上山干活了。贾某离开后,母亲方某非常生气,她回到自己住的东边的屋中,用火柴点燃了自己的衣物,火势很快蔓延,贾某的六间房屋以及屋中财物全部被烧毁。

    今年3月15日,烟台市牟平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方某犯放火罪提起公诉,牟平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在居民区故意纵火,烧毁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害人贾某对案件的起因有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方某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记者鞠平 通讯员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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