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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刑事犯罪有奖举报 逮捕1人奖800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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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27 05:56:24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有奖举报徽标和标识信息   

    青岛新闻网5月27日讯 日前,青岛市公安局成立了“刑事犯罪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登记、转办各类犯罪线索,实行24小时勤务。昨日,记者了解到,下个月即6月1日起,“刑事犯罪举报中心”将对群众提供的刑事犯罪线索实行有奖举报。

    奖励政策上规定,提供线索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每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800元;每刑事拘留一名

,奖励举报人人民币600元;每治安拘留一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元……

    4种举报可受理 6种情况不奖励

    记者了解到,公众发现或知悉4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况,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行为或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它们包括已经发生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虽已经掌握犯罪事实,但尚未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向公安机关提供由公安机关发布的需要收集、获取的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或其他重要人证、物证等情况的;其他应当奖励的举报。

    另外,像犯罪嫌疑人或逃犯自首、主动归案的;同案犯检举的;受害人及受害人近亲属提供和指认的等6种情况的举报将不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多样 奖励均以现金支付

    发现刑事犯罪的行为,市民举报可拨打公安110电话或各级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也可登录互联网青岛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有奖举报网站()举报,或者通过信函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而且公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线索,可以采用实名或匿名的方式进行。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举报的有关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即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奖励均以现金支付。

    提供线索逮捕罪犯 一人次奖800元

    在举报奖励类别和标准中,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根据公众提供线索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每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800元;每刑事拘留一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600元;每治安拘留一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元。

    而公众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的,按网上公布金额奖励。没有公布金额的奖励人民币500元;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以公安机关发布的悬赏金额为准;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通过电话举报的公众,可通过拨打奖励查询电话(0532-66579123)查询办理和奖励情况。奖金领取上,规定自举报人确认奖金领取方式之日起,须在180日内办理完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附:青岛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邮编:2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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