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湘西小城溆浦县一选区,6444名选民,投票罢免了米晓东的县人大代表。15天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的人大代表资格。 米晓东遭遇罢免,源自米晓东获刑。选民们质疑,犯罪分子怎能当代表? 而根据代表法规定,获刑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仍在。如想罢免,必须获得联名和过半选民的支持投票。 中国区县人 “米晓东是犯罪分子,怎么还能当我们的人大代表?” 从今年3月开始,湖南省溆浦县卢峰镇民主街居民不断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朱湘反映,已经获刑的米晓东已经不适合再担任人大代表。 米晓东,在民主街,乃至溆浦都小有名气。从2003年,米先后担任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2007年获5000多张赞成票当选县人大代表,代表的正是民主街所在的138选区选民。 然而,从“河东”走到“河西”,米晓东只用了三年。 今年4月,在相同的地点,面对相同的选区选民,已是戴罪之身的米晓东,终被5000多张选票罢免。 “他没资格代表我们” 选民们罢免自己选出来的代表,要从米晓东的履职变化说起。 据溆浦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颜克约介绍,米晓东当选人大代表初期一直能够认真履职,2008年1月还曾提出两份建议,分别涉及街道工作人员待遇和化解农村债务问题。 不过,此后的米晓东忙于赌博。 2008年五六月份,卢峰镇人大主席反映,米晓东打小牌(赌博),输牌后又想捞本,最后越赌越大。 同年年底,溆浦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经人大主席团同意,米晓东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拘。其后,正是因为涉赌,米晓东的民主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职务被免。因挪用公款罪,米晓东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去年9月,米晓东判决书送达民主街居委会,社区选民逐渐获知米晓东获刑的消息。对米晓东意见最大的,是他的“老部下”———民主街居委会工作人员。 民主街居委会没有财政拨款,主要依靠出租门面房维持运转。而米晓东用这些门面房作担保,四处借债,用于赌博。 提起米晓东,138选区选民、民主街居委会原主任黄万球就很激动。黄万球介绍,米晓东挪用公款,居委会损失巨大,他已经5个月没有领到退休金。居委会其他在职人员,多数已经数月分文未进。 更让他们气愤的是,获刑后的米晓东,仍保有人大代表资格,“犯罪分子怎么还能代表?” 选民问计县人大 愤怒最后化作了行动。 3月上旬,朱湘等民主街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到溆浦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去掉”米晓东的人大代表身份。 负责任免联络工作的颜克约,笑着重复了“去掉”这个词。颜克约向居委会人员解释说,米晓东是你们直选出来的,县人大无权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去掉”他的代表职务。 颜克约说,米晓东虽被判刑,但被宣告缓期三年执行,根据法律连暂停米晓东执行代表职务都做不到。 根据代表法规定,被判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间只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依旧未变。如服刑期满,代表职务仍可继续执行。也就是说,米晓东还可以开人代会,“还要受警卫的保护”。颜克约认为,罪犯出席人代会,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颜克约解释的依据,来自全国人大乔晓阳、张春生主编的《代表法释义和问题解答》一书。书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曾提出同样的问题,全国人大回复是:对宣告缓刑的,不属于代表法规定的“正在服刑”,不应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如果不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可罢免其代表职务或劝其提出辞职。 因此,摆在选民面前有两条路:要么罢免,要么劝辞。颜克约和朱湘等选民沟通,决定先劝米晓东主动辞职,毕竟组织罢免程序十分复杂,通过门槛较高。 延伸阅读: 首先,共同读读法律条文的规定: 根据代表法规定,被判刑但未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服刑期间只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依旧未变。如服刑期满,代表职务仍可继续执行。 全国人大:对宣告缓刑的,不属于代表法规定的“正在服刑”,不应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如果不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可罢免其代表职务或劝其提出辞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权力掌握在人民群众的手中: 行动起来,罢免“拳手”型人大代表 据浙江嵊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消息,一年前发生在该市人代会期间的“人大常委打人大代表”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杜仁尧因殴打他人被处以500元罚款。杜仁尧在事发一年后继续当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这位代表继续尸位素餐,选民可能认为他的行为还没严重到需要罢免的程度。更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这位代表之所以当选,当初的选举不过是走走形式,选民对于他的当选没有积极参与、不感兴趣,自然对于罢免他也提不起兴趣。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的“公民社会”没有完全形成,缺少一些关心公共事务、监督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的公民兼选民,所以也就无法启动罢免程序。 让区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群众代言人 老百姓感觉他们的真实意见没有得到公开、合法、有序地表达,总是被非自己的代言人所扭曲、所“强奸”了。我们的社会已经到了各个阶层、各个利益群体需要产生自己代言人的时候了。 区县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并没有立法权,更主要的责任是贯彻执行法律,依法决定本地区有关人民群众的公共事务,依法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实际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多事情,区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可以发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去解决的。 我们不能传承个人的经历,我们能够留下的只是制度: 一个良好的制度基本面,不仅造福社会的宽广度比事必躬亲的“点”要大得多,而且,制度的影响力往往也要比代表们具体的实事要持久、有效得多。为一乡一村施桥修路的事,也许只过三五年就因为城市化而废弃无用,甚至反而留下大量无法自然返青的硬化土地。而一个良好的制度构建,往往有比生命还长久的价值。所以,让·莫奈在《欧洲联盟》中才说:人终有一死,我们会被他人取而代之。因此,我们不能传承个人的经历,因为它将随我们而去,我们能够留下的只是制度。 人大代表远走珠海 无处劝辞 劝辞遇到了找不到人的窘境。 早在去年年底,溆浦县召开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时,被判缓刑的米晓东未请假,也没有到会,县人大更是无法联系到米本人。 颜克约也多次尝试联系米晓东,但米手机一直无法接通。考虑到朱湘和米晓东曾是同事,颜克约让朱湘想办法。另外,朱湘联络,还可以避免通过代表联络部门转达意思失真的危险,同时也可以避免架空选民。 最终,朱湘联系上了米晓东,得知对方远走珠海。电话中,米晓东表示愿意主动辞职,但请朱替他写辞职报告。朱湘回忆,米晓东当时说他承认这个代写的辞职报告。 朱湘拒绝了,“这个事怎么可能?出问题怎么办?你是人大代表,我能代表你说话吗?” 米晓东最后告诉朱湘,第二天将辞职报告传真到居委会。第二天县城电路改造,居委会停电。朱湘短信告知米晓东:次日再发。 此后,传真一直未到,朱湘再也联系不到米晓东,米的手机号码已成空号。 主动劝辞之路走不通,朱湘等人只能再赴县人大。 剩下的惟有罢免一途。 根据选举法规定,要想罢免米晓东,需要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书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并写明罢免理由。 民主街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文朝辉,联系了民主街12个居民小组组长,这些组长均同意联名,并由他们在各组内寻找赞同联名的选民。 为了表现联名的选民多样化,签字选民中除了居委会工作人员外,还有退休官员、党员,以及普通居民。 为了满足法定的50人以上有效联名,和“不想留争议”,文朝辉动员了51人。 3月21日,138选区51名选民联名罢免要求被送到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操作尽力依法到位 对于首次罢免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也面临挑战。 溆浦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向延发坦言,“毕竟米晓东是罪犯,如果罢免不成功,县人大将会面临舆论批评”。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核实了联名选民资格,并将此事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后者同意启动罢免程序,并确定4月15日为罢免投票日。 由于选举法并未明确罢免具体操作方法,颜克约最后选择参考湖南省直接选举细则的有关规定和选举代表的程序。由于缺乏经验,他们将操作原则确定为:法律有规定的,一定做到位。 由于无法联系到米晓东,县人大将申辩通知送达米晓东妹妹处,复印了51人联名的罢免要求以及罢免投票日通知,张贴在138选区显要位置的二三十处地方,复印件同时送至每一个选民住处。 4月15日,罢免投票日。 早上8点,138选区花果山路和岩屋冲路上,两个投票站开始接受选民投票。投票集中在早上8点到8点30分,很多上班的人排队投票。 为方便行动不便的选民,此次罢免还使用了两个流动票箱,整个票决过程由溆浦县人大监督、卢峰镇人大负责开展具体投票工作。 投票截止时间下午5点。 经过监票员、计票员一晚上加班,投票结果于次日10点公布:6444人参加投票,5553人赞成,159人反对,732人弃权。其中,投票站现场投票选民3000多人,另外2000多张选票来自流动票箱。 赞成票远远过半,符合法定罢免条件。15天后,溆浦县人大正式公告:终止米晓东代表资格。 选民成功了。 主角米晓东,身处异乡,未对罢免提供申辩意见。朱湘透露,不久前,米晓东曾打电话告诉他:接受被罢免结果。 人大调拨资金 专家乐见示范 面对罢免成功,人大官员也有自己的思考。 对选举法中罢免理由,颜克约的理解是,人大无权对罢免理由进行事实审查,哪怕只是一句“我们不信任他了”,人大也要启动罢免程序。 罢免程序一旦启动,人大必须投入人力财力物力。 以此次罢免为例,人大机关的预算里根本没有罢免经费,不得不从其他经费中抽调近万元。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只有三名工作人员,监票员、计票员等不得不晚上加班。 与颜克约相比,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则较为乐观。他认为,罢免很有意义,“学,不是更好吗?这就是民主的效应”。 莫纪宏介绍,此前,有些地方人大对罢免理由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不启动罢免程序,“可能是法律之外的因素考虑太多,比如考虑政治影响、示范效应更强等”。 因此,莫纪宏建议,对于罢免理由今后需要立法明确。 即便启动罢免程序,成功的难度系数也很高:需原选区过半选民同意。以138选区为例,50人以上联名并非难事,让7000多选民过半赞成,实属不易,这也迫使罢免组织者不得不大规模“动员”。不过,莫纪宏认为,成功门槛高,可以防止被少数人滥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