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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解决网友问题反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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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5-24 17:34:36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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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青岛市合肥路856号北国之春-悠然苑的居民,我们购买该处房屋时,开发商介绍说,我们悠然苑的对面规划是一个城市广场,前些日子青岛市规划局在现场进行规划变更公示,征询居民意见,在场的规划局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小区居民情绪非常激愤,坚决反对在我们小区对面建设高层住宅。近期,市长热线给我们一个业主的回复是:“经落实,2003年市政府批准了《青岛市浮山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住宅用地,而不是市民反映的城市广场。2008年规划局以青规规审字(2008)134号批准了该地块的规划方案,建设住宅及配套商业。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规划局于2010年3月29日-3月31日对该地块规划方案进行了现场公示。本次公示的内容是对建筑布局和路网的形式在不提高开发强度、不降低居住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的适当调整,不涉及用地性质的变更。该地块为浮山后村补亏用地及埠西村经济发展用地。土地将在招拍挂变现后按照要求用以解决村民安置及养老设施建设等问题。” 我们想知道: 1、2008年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 2、、“对建筑布局和路网的形式在不提高开发强度、不降低居住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的适当调整”中的不提高开发强度、不降低居住环境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是适当?除了“建筑布局和路网的形式适当调整”还改变了什么? 3、“土地将在招拍挂变现后按照要求用以解决村民安置及养老设施建设等问题”,村民安置、养老设施的量有多大?是不是必须那么多建高层住宅来解决?那个“等”字是否可以解释为建什么、建多少、建多高都可以?我们强烈要求: 1、青岛市规划局利用休假日,派得力工作人员带上青规规审字(2008)134号文及相关文件、图纸,在我们小区召开一次说明会,向小区居民说明情况,并现场回答小区居民的质询。 2、青岛市规划局在做决定时,不要只考虑开发商的利益,要更多的考虑老百姓的权益,不要把老百姓的权益与人民政府对立起来。

    答复意见:您好,您提到的悠然苑对面规划事宜,现答复如下:

    ①关于2008年批准规划内容

    2008年,我局批准浮山新区E3-1北侧地块规划方案(青规规审字[2008]134号),该地块规划建设内容为九栋高层住宅及商业网点,沿合肥路布置两层商业网点及三栋高层住宅,自西向东层数分别为27层、29层、30层,此外南侧的六栋高层住宅的层数分别为16层、18层、22层。该规划方案我局曾于2008年12月4日至6日进行了现场公示,具体通告刊登在2008年12月1日、2日、3日的青岛日报。

    ②关于此次变更内容

    此次变更“不提高开发强度、不降低居住环境”主要是指青规规审字[2008]134号审批规划方案的容积率为2.94,此次变更后容积率仍为2.94,但降低了建筑密度,调整了内部路网,提高了绿地率,并且在保证容积率2.94不变的前提下,降低了沿合肥路两栋高层的层数,改善了沿合肥路的城市景观。除建筑布局和内部路网进行适当调整,其它未做任何改变。

    ③关于土地招拍挂变现问题

    城市规划是依法按程序进行审批的。北侧居民反映买房时开发商告知南侧为广场绿地,就此说法,我局对用地情况进行了说明,该地块为浮山后村补亏用地及埠西村经济发展用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地块北侧容积率为2.94,从未存在过广场绿地的规划。容积率的确定充分考虑了村庄失地村民今后的生计与安置问题,并依据区政府的要求予以确定。

    我局已经对该项目进行过现场公示,部分北侧居民也给了我局反馈意见,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同时我局与来访的悠然苑小区居民姚女士曾进行过多次沟通,姚女士愿意负责组织悠然苑小区居民与我局进行面谈,就两次规划方案内容向居民进行说明,并现场回答小区居民的质询。因姚女士近期出差,与用地北侧居民进行面谈事宜推后。

    目前,我局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可以与悠然苑小区居民进行面谈,说明两次规划方案内容。是否也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推进落实情况:关于悠然苑对面规划情况我局回复后,再未收到网民的质疑反映。五月初我局再次就规划面谈事宜与悠然苑居民姚女士联系,她表示目前小区入住率不高,组织居民面谈有困难。为进一步向相关居民做好规划解释工作,积极推进已出让地块项目建设,目前我局已启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依法按程序做好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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