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资料图:解放军广空部队列装的国产歼-11战机。 【共同社北京电】据熟悉中国军事动向的专业杂志《汉和防务评论》(总部设在加拿大)最新的6月号(提前出版)称,中国军系国有飞机生产商生产的16架新型战斗机歼-11B因飞行时发生异常振动等原因,被军方拒绝收货。 据称,歼-11B由中方以俄罗斯战斗机苏-27技术为基础开发而成,中俄双方曾就知识产权问题有过纷争,此次飞行中 负责制造的是位于辽宁省的“沈阳飞机”公司,2009年共生产16架。 《汉和防务评论》称,之前四川省一家飞机制造商获得了苏-27的许可生产歼-11。3年前中国开始自主开发改良机型歼-11B,但俄方则认为此举属于技术盗用。该杂志指出,去年10月中国60周年国庆阅典时并未公开歼-11B也是由于上述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