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组成讨债公司,讨债时扒光受害人衣服浇凉水,逼受害人舔脚趾,对受害人敲诈勒索……昨日上午10时,李沧法院在大山法庭公开审理这起涉黑团伙犯罪案,1 2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记者了解到,这12人中,除“扮演”领导者的张氏兄弟俩外,其余人分别担任业务经理、业务员,可谓分工明确,组织严密。 人物 1 昨日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12名被告人依次出现在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这12名被告中有4名是黑龙江人,4名莱州人,3名青岛人,1名内蒙古人,每名被告都有个绰号。年龄最大的39岁张某某绰号 “二哥”,他和绰号“小三”的弟弟张某均为黑龙江佳木斯市人,年龄最小的温某不满22岁。在这12人当中,记者发现8人有过前科,1984年出生的吕某16岁时就因犯抢劫罪被当地法院判刑6年,大都是二进宫、三进宫。他们都是互相介绍,聚集到一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