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香港商人苏某称司机梁某曾代理两宗执行案,却将执行到的875万元装进自己腰包,苏某的漫漫诉讼路就此开始。 该案经2004年5月起历时6年,经不同法院5次审理,仍然没有结果,这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极为罕见。而苏某本人竟也在诉讼过程中“被气死”,其5名继承人决定继续将官司打下去,日前此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 代理人“吃掉”875万 据香港商人 2004年,苏某向广州市中院起诉梁某侵权,不料梁某拿出一份有苏某签名的委托代理合同,其中合同第四款约定:“梁某为本案提供风险代理,本案所涉及的全部费用由梁某支付,案件胜诉后苏某按照全部判决书中标的支付50%作为梁某的代理费”,而且梁某称自己并非司机,而是苏某的合作伙伴。 虽然苏某认为,这份合同是伪造的,签名被盗用自己并不知情,但这份合同仍然迫使苏某为追讨这875万元走上了漫长的诉讼路。 告6年仅胜诉一次 这起看似简单的官司打了6年还没有结果,原告曾分别以侵权、不当得利和合同纠纷三种理由起诉,经广州、韶关、省高院等不同法院5次审理,仍然没有结果。这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也极为罕见。 唯一胜诉的是广州中院于2008年10月份的判决,判定有关代理费的约定违反1997年《律师法》无效,梁某未返还的800余万元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正当苏某以为可以如愿以偿时,梁某又上诉到广东省高院,高院又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代理合同,不能认为梁某领取875万元没有合法依据,苏某可以合同纠纷另行提起诉讼,遂判决驳回苏某的诉讼请求。 苏某的家人称,从2004年诉讼开始,诉讼花费已经达到60万元左右,苏某本人也因积劳、积气成疾而去世。 继承人“接棒”继续告 苏某去世后,其5名子女决定继续将官司打下去,由于此前高院告知苏某可以合同纠纷另行提起诉讼,去年苏某的5个继承人便向韶关中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 怎料再生变数。韶关中院以苏某生前未曾主张合同无效,继承人不能超越苏某的意思,而提起合同无效之诉为由,再次驳回了这5名子女的诉讼请求。 近日,他们已提起上诉,认为执行款能否返还,决定了他们的继承权能否实现,而且无效的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也应当依职权审查,主动干预确认合同无效。 日前此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 |